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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协会赴喀什地区举办律师业务培训班
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律师行业援疆工作的意见》(律发[2011]第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沪喀两地律协合作,巩固沪新律协共同作为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合作联盟成员单位的合作交流地位,9月11日,应新疆律协邀请,上海律协副会长潘书鸿一行7人赴喀什举办律师实务讲座。上海律协副会长潘书鸿及上海律协副秘书长陈东等人出席业务培训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喀什地区律师协会会长胡志翔主持。
在开班仪式上,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代表上海律协致辞,他表示,借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东风,上海与新疆喀什两地律师协会将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丰富合作方式、深化合作内涵,加强行业交流合作,共同提升“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水平。潘会长代表上海律协向新疆喀什律协赠送礼物,希望两地律师行业一直保持紧密、友好的合作关系。
曹志龙律师与现场律师进行交流
邵开俊律师现场授课
新疆喀什律师协会会长胡志翔代表喀什律协对上海律协潘会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说:“上海和新疆相距遥远,但两地律协的合作交流密不可分,我们将把上海带来的书籍成果翻译成维文,让更多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律师学习”。开班仪式后,上海律协理事、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曹志龙律师讲课,上海律协国际投资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邵开俊及潘会长讲课并和律师一起交流探讨。培训采取先问后答的形式进行。
培训结束后,参训律师表示授课的老师理论强,水平高,让大家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加强了双方律师协会之间的合作交流,提升了喀什律师的业务水平,学习到了上海律协先进的服务及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