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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观察|条码支付告别“无证驾驶” 多数支付机构压力陡增

2018-01-05 张毅 中国产经新闻


摘要:条码支付终于要和过去的“无证驾驶”挥手告别了。



本报记者 张毅报道


条码支付终于要和过去的“无证驾驶”挥手告别了。

近日,为鼓励并规范金融创新,引导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正确应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作为配套文件的《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也被相继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这是我国首次对条码支付的全面、系统的安全梳理和管理规范,应该说,在全球范围也属比较新的尝试,反映了监管部门在如何跟进、管理和推动创新支付方面的前瞻思考和最新实践成果。”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蔡洪波评价称。

穿透式监控管理

如今大到百货商场,小到街边小吃,可以进行条码支付的商家越来越多了,消费者再也不用为忘带钱包或没有零钱而烦恼,有手机、有网,只要“扫一扫”就能顺利完成交易。

但是,金融科技的发展能让人们的生活更方便快捷,日新月异的技术却不能掩盖潜在的风险。条码支付近年来发展迅速,可“成长的烦恼”也不少。

《规范》发布后,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曾公开介绍,当前条码支付业务发展中存在三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条码支付在降低商户准入门槛的同时,也加剧收单市场乱象。二是条码支付在促进移动支付普及发展的同时,出现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现象。三是条码支付借助开放互联网和非专业设备进行交易处理,带来一定的技术风险。

基于此,记者多方了解发现,此次《规范》内容也是立足于上述风险问题,围绕强调业务资质要求、重申清算管理要求、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规范条码生成和受理、以及加强商户管理和风险管理五方面来展开。

比如:在支付机构的业务资质上,《规范》强调,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的付款服务时,应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在支付机构的业务规范方面,《规范》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应当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等。

“《规范》的发布展现出,监管层对于条码支付的穿透式监管模式日趋完备。”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分析,《规范》中不仅仅对商户实名制、商户风险评级、交易风险监测进行基本规定,而且对具体限额、风险防范能力等级明确规定,这是之前很难想象的穿透式监管。

“《规范》从技术规范、额度、风险防范等多个角度对条码支付进行了管理,更指明了后期条码支付的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支付业务安全、稳定、有序发展,维护移动支付市场的合理、公平、有序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价格体系,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实现行业发展的稳健和长远。”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评价称。

对消费者和小商家影响有限

条码支付如今已经成了人们消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形式,那么《规范》的出台将为消费者和商家带来哪些影响呢?

记者在《规范》中看到,条码支付被定位为银行卡支付的重要补充,是一种小额、便民的支付方式。也因此,考虑到用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与条码支付风险的特殊性,《规范》将条码支付划分成了A、B、C、D四个风险等级与对应的交易限额。

举例来看,大家平时购物扫的商家贴在摊位前的收款二维码,是一种静态条码,其具有易被篡改或变造,宜携带木马或病毒的风险,此次《规范》便将这种静态条码的风险防范能力设成为D级。而根据《规范》,使用静态条码交易和支付,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应不超过500元。

对此,或许会有很多人担心,500元的额度限制,将会对消费者的日常消费和小商家的经营带来影响,但受访专家却对记者表示,这种担心其实大可不必。

记者梳理了市场相关统计后发现,条码支付业务量的95%其实都是单笔500元以下的小额交易,2017年上半年笔均也只在百元左右。因此,静态扫码500元的限额要求,其实基本上可以满足用户日常生活中的便捷支付需求。

另一方面,500元额度只是针对静态条码,如扫商家贴在摊位的二维码的付款方式,但并不包括动态条码支付形式。

“静态条码500元的额度限制多少会对中小商家带来一些影响,但问题不大,只要有手机就可以用动态条码支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程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具体而言,对于动态条码,《规范》中明确,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种(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限额由银行、支付机构与客户自行约定;对于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单个银行账户和所有支付账户、快捷支付限额5000元/天;对于采用不足两类有效要素验证的,业务限额1000元/天。

这也就是说,消费者如果消费金额超过500元,就可以通过商家扫描用户的条码来进行收款交易,从而不会过多影响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购买行为,反而增强了支付安全。

上海汉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还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强调,从风险防范角度来说,等级越高对消费者用户来说越安全,但是市场是多元化的,应当允许各类经营主体的多种业态形式存在,对于风险防范能力达到D级,即使用静态条码的支付方式,其本身针对的就是小额消费主体,所以这类风险等级标准的制定是符合市场需求的,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并不会影响消费者消费、甚至是打压街边小商家类似煎饼果子摊位、奶茶店这类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

小规模支付机构生存空间恐压缩

《规范》对于用户包括消费者和商家的影响,其实主要在于安全提示和规范,但对支付机构来说,或许将迎来更多的变化。

具体而言,此次《规范》不仅仅是对条码支付的风险因素予以强调和监控,《规范》还着重强调了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时,应参照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标准科学合理定价,不得采用交叉补贴、低于成本价格倾销等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不得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人都会联想到第三方支付市场上稳坐前两位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据易观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提供的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第三季度第三方支付市场上,支付宝市场占比53.73%,而以微信支付为代表的腾讯金融则占比39.35%。

一直以来,两者为争夺市场,红包补贴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根据《规范》,二者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又将会对以二者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对此,李旻分析,目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采取的补贴、红包活动不一定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因此,二者采取的红包与补贴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还需要进一步认定。

而针对《规范》的有关内容,支付宝和腾讯方面目前也已做出回应。

支付宝方面表示,高度认同央行为规范条码支付所作出的努力,支付宝非常关注并正在组织团队认真学习这一通知,会持续收集用户和商户的实际需求,积极研发新技术以及探索新技术应用于条码支付领域的可行性。腾讯方面则表示,正在组织相关团队学习消化这一《规范》,收集用户和商户的实际需求,同时积极研发新技术以及探索新技术应用于条码支付领域的可行性。

两大巨头对于监管和规范双双投出赞同票,并向大众释放“积极研究新技术”的信号,或许未来二者又将针对“新技术”掀起新一轮的市场争夺战。

但在“新技术”到来之前,反观其他小规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要在规范和监管方面面临更多的生存压力了。根据易观发布的前述统计内容,目前,支付宝和腾讯金融的市场份额相加几乎已经“垄断”第三方支付市场。就像“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已经在考虑“新技术”,还没有打开市场局面的其他支付机构又将何去何从呢?

程华对记者表示,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目前已经建立了广泛的市场用户,用户使用习惯已经养成。但是目前规模还小的一些支付品牌,如果未来不能采取补贴手段,想再打开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局面恐怕会很困难。

“未来其他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会出现大规模洗牌,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董智毅也对记者表示,支付机构违规违法的行为将被严惩,吊销支付牌照,原有的仅仅通过牌照红利的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未来不创新、不符合监管的支付机构势必将越来越难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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