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简言君 2018-05-26

既然是致力于法治社会的公民,当事件进入法治轨道以后,情与理就应当让位于法律和常识。作为常识,调查案件需要时间。作为法律,评价处置需要证据。抛开专业性的程序问题不谈,从常识出发我们也应当付出耐心与理性。


正文:2886字 

预计阅读时间:8分钟


文 | 简言君

来源 | 简言简语微信公众号


“左脸被砍两刀,缝了200多针”


“伤口能看见下颌骨”


“警察只让我在家里等”


这些令人震惊的事实同发帖者被砍伤前青春靓丽的面庞形成了强烈对比,这则于4月23日凌晨发布的微博足以触目惊心,惹人关注。



发帖者是一位19岁的贵州姑娘,她在微博中自述,今年3月15日被合租室友及其带来的伙伴砍伤,其中下巴被砍到神经,已经可以看到颌骨的骨头,而医生告诉她可能恢复不到被砍以前的容貌。


在发帖者的描述中,除了如此令人发指的暴行,更引人注目的是事发后报警的遭遇。据发帖者称报案后警察一个多小时也没到现场,是自己带着伤口去派出所做的笔录,自己被鉴定为轻伤,但事发一个多月了案件还是毫无进展。一边是花季少女血淋淋的伤口,一边是事发一个多月后调查毫无进展,强烈的视觉冲击与情感震惊之下,所引发的海量关注和讨论自然是可以预料的——这则微博很快就获得了230余万的阅读量和1万多的转发量。


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做出了回应,微博发出的第二日(24日)凌晨,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通报称专案组正在全力开展侦查,后续情况将第一时间公布。没过多久,警方再次通报,4名涉案人员已于24日下午1点全部到案。



从报警一个多月毫无进展,到发微博吐槽后一天之内全部涉案人员到案,舆情海啸再次汹涌而至:从之前的质疑可能存在的不作为到现在对舆论压力之下破案神速的调侃,舆论场上的公安机关左右为难,动辄得咎。


事实上,从媒体报道和受害者自述来看,事发的这一个多月里警方并不是毫无作为。无论是对双方人员的问询还是对受害者的伤情鉴定(尽管受害者称是自己去做的伤情鉴定,但伤情鉴定作为定案的重要证据,没有公安机关的参与是不可能完成的)乃至后续的调查,应该没有谁会对如此显而易见的伤害案件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更何况,既然已经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必要的调查核实自然也需要时间。即便是被抓现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从立案到调查再到处理,也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涉及刑事追诉的犯罪行为,其调查核实更需要慎之又慎,既然无罪推定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那么公安机关要想证明一个人(更何况本案可能是4个人)有罪,自然需要时间和精力。


尽管公安机关还没有通报办案过程,但是作为法律常识,一般的伤害案件不可能仅凭一方当事人的报案就可以抓人,总需要向对方核实取证。而伤害案件作为结果犯,如果启动刑事追诉程序,还需要明确具体的伤情鉴定,如果被害人所受的伤害不在刑法评价以内,那么刑事追诉也就无从谈起。其实公安机关的通报也透露了这样的程序。通报中说“根据鉴定结论,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这也说明,如果还没有鉴定结论,是否构成犯罪都是存疑的,那又指望怎样的雷厉风行呢?在伤情鉴定没有具体结论之前,这一事件是否可以作为犯罪追究尚不确定,又怎能动辄将人“绳之以法”呢?



作为一个事实,那位可怜的姑娘遭受了严重的伤害,这些即使没有她的陈述,仅凭那些血淋淋的照片我们都可以判断。法律不会对显而易见的伤情无动于衷,但也不会因此就妄下结论,大逞其能。如果作为一次犯罪,要让施暴者承担刑事后果,那么我们不仅要问这到底是谁干的,更要去问这事因何而起,这些人都干了什么,造成了何种法律意义上的伤害后果,等等这些。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据之一,但仅凭一个人的控诉就将四个人送入班房,恐怕也不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没有谁会容忍发生在这位姑娘身上的暴行,更没有谁会允许在证据不充分、不扎实的情况下就让人承担刑责。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刑事案件的底线,在底线之上需要深入的调查,细致的核实,认真的分析和谨慎的态度。


而这一切既需要时间,更需要耐心。


如果我们是被害人,甚至哪怕我们只是同情被害人,那么都会希望违法者早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份希望的前提正是制裁本身要有清楚的事实和充足的证据。既然没有谁会对姑娘受的伤无动于衷,那么就更要让一切愤怒和质疑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作为围观者,我们可以想象在那篇微博发出后当地公安机关遭受的压力,也可以理解在这份压力下快马加鞭的动力。但是在如上所言的程序和证据要求之下,我们也不能以此断言涉案人员的到案是舆论压力的结果,进而去假设如果没有这海量的关注,这一事件就会不了了之。当我们将结果同过程建立因果联系的时候,更应当去追问其中的必要和必然,是不是只有这样的关注才会有这样的结果?那如何那么多无人关注依然告破的案件?是不是没有这样的关注就不会有或者说从一开始就没有这样的作为?那又如何解释任何一个案件都需要的时间和流程?如果对于这些追问我们尚无法给出确切的回答,那么断言不发微博就到不了案,就显得急切而武断。


既然是致力于法治社会的公民,当事件进入法治轨道以后,情与理就应当让位于法律和常识。作为常识,调查案件需要时间。作为法律,评价处置需要证据。抛开专业性的程序问题不谈,从常识出发我们也应当付出耐心与理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加思考的接受一切现成的答案。发帖者除了对案件处理时间过长不满,还有一些对执法态度和程序的质疑。既然已经曝光在海量关注之下,相信有关部门在调查核实之后也会给予答复和处置。



同理心是我们关注和表达的基础。在心疼姑娘的同时,更大的担忧在于个体事件背后可能潜藏着的普遍事实。无论是对不作为的质疑还是对舆论压力下才去办案的调侃,归根结底都是对我们自身安全和救济渠道的关切。设身处地地情景置换,如果我就是发微博的姑娘,那谁能接受这样的遭遇?于情于理都应该同情和呼吁。以旁观者的角度,我们或许可以理解程序对于证据和时间的要求,但作为当事人,切肤之痛下更需要来自法律的关怀和慰藉。正义的结果是法律必须给予受害者的基本满足,而温暖的过程则可以最大限度的汇聚信任和温暖。


对于横遭伤害的柔弱女子,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能否对流程和时间给予必要的解释?在调查询问之余能否给予必要的安慰和疏导?当伤情鉴定尚未出炉,无法进一步采取措施的时候,能否将自己已经做了什么还要做什么进行明确的告知?司法不仅惩治犯罪,更应当关怀被犯罪所伤害之人。稍微详细一些的告知和解释,略多几句的鼓励和安慰,这不仅是情感的需求,更是执法者应当给予的定心丸!


流量时代,每一个热点都转瞬即逝。热潮退去,调查还会继续,围观者的思考也应更显冷静。每一个法治热点都是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在共识不断汇聚的过程中,希望可能热度不再的事实早日得以澄清,希望横遭伤害的姑娘早日回归平静。



本期编辑 | 白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