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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睿 2018-05-26

“无差别杀人犯”几乎都是年轻人、遭遇失败或挫折对未来感到绝望、遭到社会排除,致使杀人的动机往往是一种表现式的、对社会所进行的报复行为,与米脂学生遇袭案何其相似!


正文:1712字 

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文 | 诗睿

来源 | Three诗睿的法律博客


看过相关信息之后,颇为叹息,这无疑是恶性犯罪事件,胸中沉郁,很想说几句。


警方和当地政府的及时处置无疑令人赞扬,媒体的迅速跟进也令大众能够关注到事件的最新进展。


与很多网友因第一时间看到某些媒体误报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就误解为本案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的观点相左,实际无论是不是未成年人,本案也的确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无大相干。


其实此类案件是犯罪嫌疑人针对不特定的人群实施的“无差别杀人”,也就是典型的报复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我们读新闻的时候,其实会追寻案件发生背后的杀人动机。那么犯罪嫌疑人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其实米脂公安在新闻里也很鲜明的指出了:


经初审,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学时受同学欺负,遂记恨学生,今天持匕首杀人。


犯罪嫌疑人因中学受欺凌就在多年以后持刀无差别杀人或许只是原因之一,令人喟叹万分,也不知犯罪嫌疑人是否无业或无稳定工作,间或有强烈的挫折感和自卑感,也因此持刀报复社会?


最近读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张智程的日文文献《日本社會為什麼會出現“通り魔”?》时看到这样一段话(翻译如下):


通り魔杀人者往往存在高度的相似背景,这些嫌犯几乎都是年轻人、遭遇失败或挫折对未来感到绝望、遭到社会排除,致使杀人的“动机”往往是一种表现式的、对社会所进行的“报复”行为,而必须以一种“社会病理”的现象去面对与检讨时,2008年的秋叶原无差别杀人事件爆发,人民开始将不满的矛头指向造就当今日本贫富极度悬殊的社会、派遣劳动和非典型雇用的犯滥、年轻人普遍对未来感到绝望根源的政策罪魁——自民党政府,2009年夏天的政党轮替,很多人说,秋叶原杀人事件带给自民党政权的沉重的打击。


当无差别杀人事件在一个社会出现时,也就正式宣告这个社会的结构已经出现了极大的问题,国家如果不从检讨社会结构下手,而只是召唤权威将嫌犯处以死刑示众,将完全无法解决任何问题……


笔者按:所谓的“通り魔”就是之前听中国人民大学刑法教授张小虎所说的“无差别杀人犯”。


张智程博士所说的“嫌犯几乎都是年轻人、遭遇失败或挫折对未来感到绝望、遭到社会排除,致使杀人的动机往往是一种表现式的、对社会所进行的报复行为”其实和本事件何其相似!


由此我们返回来看这条警方通报,也总是有感慨:


米脂公安4月27日消息,据初步调查:4月27日18时10分许,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放学途中遭犯罪嫌疑人袭击,造成19名学生受伤(14女5男),其中9人死亡。目前,嫌疑人已被控制,受伤学生正在抢救当中。嫌疑人:赵某某,男,汉族,1990年1月20日生,户籍米脂县城郊镇赵家山村155号。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学时受同学欺负,遂记恨学生,今天持匕首杀人。案发后,市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伤员救治、案件侦办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当中。


引用人大张小虎教授曾说的“行为对象的无差别性与犯罪动机的社会不满性,居于核心地位”给本事件做个注解,或许可以解释该犯罪嫌疑人为何如此猖狂——基于对个人经历乃至社会的不满从而在米脂县第三中学门口杀伤多人。这令我叹息古人所说的“杀不及妇孺”“命不伤无辜”对于此类犯罪嫌疑人根本不起作用,悲夫!


唉,此类事件发生固已非第一次,譬如2013年上海男子残杀2名亲属砍伤11名路人(其中包括6名儿童),又比如2014年广西灵山县晨间发生上学路上4名小学生被砍杀事件(3名儿童死亡)……对于此类无差别杀人案件,以后究竟是否有更好的路径能够防范于未然呢?这或许值得我们去进行延伸思考。



本期编辑 |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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