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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多家民宿如何管? 成都向你征求意见

封面新闻 川报观察 2019-03-31


用小区的住宅改民宿

一直存在巨大的争议

今年7月

成都市民罗然一家的经历

再次把这件事推上风口浪尖


搬家住新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儿。但收房之后还没入住,成都市民罗然就开心不起来了。


从5月份开始,罗然发现,陆续有陌生人出入小区,三五成群噪声很大,行为举止粗鲁,有好几次,在电梯中相遇,3岁的女儿被吓哭了。这样的情况,同在一个小区的王幽也发现了。儿子经常要问,小区是不是进来了“坏叔叔”。


后来经了解才知道,刚交的新房被一部分业主通过民宿租赁公司租出去,摇身变成了“民宿”对外揽客。同一个小区,有九家房屋都租给了同一家公司,客流不断生意火爆。


今年5月网络预订平台数据显示,成都市以民宿(含客栈)或短租共享住宿设施名义登记的经营单位突破2万家。


有网友表示:

@蓝摩羯Wren:支持业主,住宅的私密性必须保护,这些大多是炒房客、投机客所为,买几十套套房自己不住为了回收现金流进行出租,升值后再卖出,其他要自住的业主利益如何保护?


@道北盗哥:别的不多说,安全隐患确实存在增大几率。这种改为民宿的小区住房,在入住人员核实方面存在很大问题,作为小区业主我也会抵制。


也有网友说:


@爱生活爱文江:个人觉得民宿没什么不好,只是可以提前约定交保证金什么的,避免过度喧哗吵闹影响他人。


@舒嗒_咖啡墅:民宿是新型的共享经济的产物,和滴滴,货拉拉,这些都是一样的,有合法的平台,为啥就是违法的呢?如果有民宿房东管理不当,影响到其他业主,可以先警告再进行驱赶嘛。


来自某第三方平台的成都民宿信息


今天

成都市旅游局就这件事发声啦


9月19日记者获悉,《成都市民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在成都市旅游局官网挂出,9月17日至20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民宿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 14 个标准间(或单间),建筑层数不超过 4 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800 平方米。城市小区住宅改民宿,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后,可放宽市场准入。


 城市小区住宅改民宿 

 应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什么样的场所才可以开办民宿?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民宿,是指利用自有产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民用建筑开办的,由主人参与接待,为消费者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接待服务设施。  


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 14 个标准间(或单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 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 800 平方米。


超过上述规模的住宿服务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旅馆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备受关注的城市民宿如何管理?


办法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小区业主将住宅改变为民宿经营性用房,按照《物权法》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可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外,办法鼓励民宿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建设,突出特色、培育品牌,对达到相关条件的民宿,应当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民宿应接入信息采集系统 

 进行住客实名登记 


办法对于开设民宿的建筑也有了更细化的要求。


对于民宿经营者:


● 民宿建筑物系合法建筑,符合有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


● 安装治安部门认可的住客信息采集系统,按照规定进行住客实名登记,并按要求上报治安主管部门。


●  配备必要的防盗、监控等治安防范设施,客房的门、窗需符合防盗要求,并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  符合消防管理基本要求,接入污水管网或配备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



●  民宿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工商登记注册,并在其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注明民宿服务方面内容。


●  兼营餐饮、食品流通服务的民宿,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  办法施行之前已开展经营的民宿,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 3 个月内按本办法补办登记备案手续。


●  民宿发生产权、经营权、经营范围变更或决定停业的,民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办理备案信息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监管机构:


●  办法要求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合核验机制,指定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本辖区民宿开设申请。


●  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卫计、治安、消防、环保、规划、建设、市场监督、安监、旅游、城管等部门进行核验。对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出具核验证明。


●  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性告知。民宿经营者应当自营业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持核验证明向区(市)县指定的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备案。



记者日前从成都市旅游局获悉,成都旅游饭店协会将编制《成都市旅游民宿建设管理服务规范》。成都住宿业协会民宿及客栈分会也于8月正式成立。


如何申请开办民宿


民宿经营者应当向区(市)县指定的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开设民宿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 申请报告。


(二)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登记证明材料。


(三)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四) 民宿建筑的产权证明(或住宅合法建造证明);租赁经营应当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


(五) 标明经营场所各层出入口、内部通道、客房房号等功能区分布以及监控、消防等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的平面示意图。



关于小区住宅改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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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封面新闻、成都这点事

编辑 王博尔

校对 杨昕

审核 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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