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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师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解读来了!

川报观察 2019-03-31

9月28日上午,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共同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四川日报》9月10日全文刊发)。为适应新时代建设教育强国和教育强省新形势,《意见》对我四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出近期和远期规划,描绘出崭新蓝图。


一起来详细了解下!


川报观察此前报道

不出虚招!四川发文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实打实的条款来了!各地党委政府请落实,要督查!



首次明确提出教师工作“三个优先”要求:


优先谋划教师工作

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

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意见》给全省广大教师吃了一个定心丸。


此外,《意见》首次将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入教师队伍建设;

更加重视教师培养,提出要大力振兴教师教育;

明确要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

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提出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专项督查,明确教师队伍建设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挂钩。


提高教师待遇方面有不少干货


比如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分配激励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而且,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按照不低于当地中小学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15%的幅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水平。


在提升农村教师生活待遇方面,要求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确保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补助标准。


2017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达到138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已建成全国第五、西部第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全省教职工人数达到107.8万人,较2012年增加12万余人。


《意见》强化经费保障,重点提出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稳步增加经费投入


财政厅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市县不断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四川省将改革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构建基础加绩效拨款机制,将生师比、博士占比、辅导员配备、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教师队伍建设内容纳入指标考核体系;扩大高校收入分配和经费使用的自主权,完善内部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加强教学教研,对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依法依规获得报酬和奖励。

从“德”到“才”全面提升教师素质《意见》确定三项重点建设任务,即:


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四川省将创新师德教育,建立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教师节重温誓词和退休教师荣休仪式制度;

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在年度考核、评优奖励、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推行师德定期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同时,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失信不诚等问题。


《意见》更加重视教师培养,提出要大力振兴教师教育


将统筹采取到岗退费或公费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大力吸引优秀青年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

推动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师范专业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方式,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青年就读师范专业;

全面深化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版,全面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图据四川教育发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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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报观察记者 江芸涵

编辑:黄颖

校对:孙琪

审核:曾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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