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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告诉爸妈!养老金涨了!80岁以上高龄津贴也要涨

川观新闻 2021-03-22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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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涨了

成都8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高龄津贴也要涨了


12月15日,川观新闻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国家人社部、国家财政部有关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2020年7月1日起

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

也就是在原来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



我省还将对年满65周岁以及65周岁以上的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为:


2020年6月30日已年满6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2020年7月起,每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基础养老金再增加3元(总额达到5元)


2020年7月1日之后年满65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从年满65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第二个月起,每个月基础养老金分别增加2元和3元。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在各级政府过紧日子的情况下,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居民的关怀,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65周岁及以上领取待遇老年居民的关心和重视。提高后的养老金将尽快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鼓励城乡居民在参保时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12月16日,川观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成都市民政局与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成都市老年人高龄津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意见》提高了成都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各年龄段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20%,即:

80—89周岁津贴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90—99周岁津贴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

100周岁及以上津贴指导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成都市民政局 供图

据悉,提高成都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是为与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持同步协调,推进以利民为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改革,让高龄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关爱,享受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红利,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扩大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成都市现行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为进一步体现普惠制的要求,并根据驻蓉部队离退休高龄老年人和军休所的呼声及驻蓉部队离退休人员的身份性质,参照北京、沈阳、大连、武汉、广州、南昌等城市的做法,《意见》把驻蓉部队80周岁及以上无户籍、由部队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也纳入了发放范围


调整了市级财政对区(市)县的补助方式。原高龄津贴制度市级财政对区(市)县的补助方式基本上是分一、二、三圈层按比例补助。因城市管理体制调整,将中心城区范围扩大至“11+2”区域,以及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推行,原有的按圈层按比例补助的方式已不合时宜。《意见》将市级财政对区(市)县的补助方式调整为:市和区(市)县两级支出责任分担按照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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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吴亚飞

编辑 邓强

校对 黄志凌

审核 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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