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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一物流公司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川观新闻 2022-11-19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3月22日发布警情通报称,3月9日余杭区疫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在流调溯源工作中发现浙江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相关责任人员陈某某、杨某某、汪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3月9日以来,杭州已有超过50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物流从业人员,相关疫情高度集中在余杭区仁和街道顺丰速运中转场。



天眼查显示,浙江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资本1亿元,由深圳顺路物流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共关联多条行政处罚信息,2021年8月,该公司因存在夹带危险品的违法行为,被罚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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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通报2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压实防控责任,杭州市通报2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1.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宏等4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整改弄虚作假问题。2022年3月13日,监督检查发现同心社区封控区内存在隔离户未贴封条或安装管控设施、无人定点管控、有人随意进出等现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社区相关负责人当即表态立整立改,并于当日上报了整改书面报告。3月14日,整改情况“回头看”发现上述问题未予整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张利剑,笕桥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章列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笕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永良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2.余杭区仁和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卓小强等3人工作不力,致使密接人员未及时转运问题。2022年3月9日,仁和街道菜鸟网络仁和园区发生疫情,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执行“流调溯源8小时内将密接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的规定,未将被确认为密接人员的2名菜鸟物流员工及时转运,直至22小时后才安排转运,其中1名在转运途中被确诊,另1名转运至隔离点后被确诊。仁和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卓小强作为培训防疫工作人员的负责人,工作不到位,影响转运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受到诫勉处理;负责管理2名密接者的仁和街道区域发展办工作人员俞国平、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吴燕芬分别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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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新华社 中央纪委监委 钱江晚报

编辑 王诗侠

校对 牛霄

责编 孙琪

审核 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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