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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一次,快来报名!四川启动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

川观新闻 2022-11-19


4月14日,四川省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召开,发布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计划。据悉,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四川本届人民监督员即将届满。即日起,面向全省广大人民群众,换届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


监督什么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检察机关检察权实行监督的制度。目前,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已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

1、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2、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3、巡回检察;

4、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5、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6、案件质量评查;

7、司法规范化检查;

8、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9、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此外,人民监督员还可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选任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人员;

5、因受惩戒被免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此外,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人员。


如何参与


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通过下列方式产生:

1、个人申请;

2、单位和组织推荐。


同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人民监督员分为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市(州)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其派出院的办案活动。


市(州)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所在市(州)人民检察院和所辖县(市、区)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


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选任工作前将发布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4月14日,四川省司法厅已发布关于选任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任新一届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40名,本届任期为2022年6月至2027年6月(以具体任免时间为准)。报名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止,报名资料可到四川省司法厅官网下载,咨询电话:028-8651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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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编辑 梁庆

校对 郭书琼

责编 黄颖

审核 张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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