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合计5666万余元 盛光祖受贿案开庭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3年8月3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担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66万余元。
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4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盛光祖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盛光祖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盛光祖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四十人旁听了庭审。
盛光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盛光祖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盛光祖出生于1949年4月。2007年7月任海关总署党组书记(正部长级),后任署长、党组书记。2011年2月任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2013年机构改革后,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2016年10月卸任。2016年11月任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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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政事儿
编辑 王诗侠
校对 袁玥
责编 孙琪
审核 赖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