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铁性贫血营养防治专家共识》发布!
贫血是人体血液红细胞不能满足生理功能需求而产生的一类疾病,缺铁性贫血(IDA)是最为常见的贫血类型,中国营养学会“缺铁性贫血营养防治专家共识”工作组组织相关专家共同制定了《缺铁性贫血营养防治专家共识》,关于个体和群体IDA的防治,共识主要提出以下指导建议。
个体防治建议
1 一般人群
(1) 通过食物多样性和平衡膳食,达到《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建议的各种营养素的摄入量。(A)
(2) 如确定为IDA,应增加摄入富含铁、维生素C等微量营养素的食物。减少摄入植酸、多酚含量较高的食物。同时应增加富含叶酸、维生素A、维生素B6、维生素B12等的食物。(A)
(3) 如有条件,可寻求营养师的配餐指导以实现合理膳食。(B)
(4) 鼓励使用营养强化食品、营养补充食品、营养配方食品和膳食营养素补充剂。(B)
2 婴幼儿
(1) 对于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建议从出生1月后补充元素铁 2 mg/(kg•d),并根据贫血筛查情况,补充到12月或23月。(A)
(2) 0~6月龄婴儿纯母乳喂养,如无母乳或母乳不足,应使用含铁的婴儿配方食品等喂养。(A)
(3) 满6月龄起添加辅食。顺应喂养,从富铁泥糊状食物开始,每次只添加一种新食物,由少到多、由稀到稠、由细到粗,循序渐进。(A)
(4) 6~8月龄母乳喂养婴儿最低辅食喂养频次为每日2次,9~23月龄母乳喂养婴儿为每日3次,6~23月龄非母乳喂养婴儿奶类和辅食的最低喂养频次为每日4次,以保证充足的能量及营养素的摄入。(A)
(5) 每日添加的辅食应包括七类基本食物中至少四类,其中必须有:谷类和薯类、动物性食品、蔬菜和水果。(A)
(6) 根据铁营养及贫血状况,可使用膳食营养素补充剂。6~36月龄婴幼儿个体应补充营养素补充剂,6~12月龄婴儿每日补充1.5~9.0 mg元素铁,13~36月龄补充1.5~10.8 mg元素铁。(A)
(7) 根据铁营养及贫血状况,可使用辅食营养补充食品,如营养包。(B)
3 孕妇和乳母
(1) 每日摄入绿叶蔬菜,整个孕期应口服叶酸补充剂 400 μg/d。(A)
(2) 孕中、晚期应每日增加20~50 g红肉,每周吃1~2次动物内脏或血液,乳母应增加富含优质蛋白质及维生素A的动物性食物,建议每周吃1~2次动物肝脏。(A)
(3) 不宜饮用浓茶、咖啡。(A)
(4) 根据铁营养及贫血状况,可使用营养强化的食物和膳食营养素补充剂。孕妇个体应补充营养素补充剂,每日补充5~60 mg元素铁,持续整个孕期。也可每周一次补充,补充120 mg元素铁、2800 μg叶酸,持续整个孕期。(A)
(5) 根据铁营养及贫血状况,可使用营养补充食品,如孕妇、乳母营养补充食品。(B)
4 老年人
(1) 摄入充足的食物,保证大豆制品、乳制品的摄入。(A)
(2) 适量增加瘦肉、禽、鱼、动物肝脏、血的摄入。(A)
(3) 增加蔬菜和水果的摄入。(A)
(4) 饭前、饭后1h内不宜饮用浓茶、咖啡。(A)
(5) 鼓励膳食摄入不足或者存在营养不良的老年人使用含铁、叶酸、维生素B12的营养素补充剂和强化食物。(A)
群体防治建议
1 食物强化
(1) 针对贫血高发人群,政府和社会应主导开展公共营养干预项目并制定贫血干预政策、法规和标准。(A)
(2) 鼓励消费者使用铁或多种营养素强化的食物及营养配方食品,如铁强化酱油。(A)
(3) 在贫困地区开展贫血食物强化项目。(A)
2 营养素补充剂
(1) 为预防IDA,政府和社会应针对孕妇开展营养素补充剂干预项目。每日补充5~60 mg 元素铁、400 μg 叶酸,持续整个孕期;也可每周一次,补充120 mg 元素铁、2800 μg 叶酸,整个孕期间断性补充。(A)
(2) 为预防IDA,在婴幼儿贫血率达到40%或更高的地区,政府和社会应针对6~23 月龄婴幼儿、24~59 月龄学龄前儿童及5~12 岁学龄儿童开展营养素补充剂干预项目。6~23 月龄婴幼儿每日补充1.5~12.5 mg 元素铁,24~59 月龄学龄前儿童每日补充2.0~30 mg 元素铁,5~12 岁学龄儿童每日补充2.5~60 mg 元素铁,均为一年中连续补充3 个月。(A)
(3) 为预防IDA,在学龄前儿童或学龄儿童的贫血率达到20%或更高的地区,政府和社会应针对24~59 月龄学龄前儿童和5~12 岁学龄儿童开展营养素补充剂干预项目。24~59 月龄学龄前儿童每周一次补充25 mg 元素铁,5~12 岁学龄儿童每周一次补充45 mg 元素铁,补充3 月,然后停止补充3 月,然后再开始补充。(A)
(4) 为预防IDA,在非孕育龄妇女的贫血率达到20%或更高的地区,政府和社会应针对育龄妇女开展营养素补充剂干预项目。每周一次补充60 mg 元素铁、2800 μg 叶酸,补充3 月,停止补充3月,然后再开始补充。(A)
3 营养补充食品
(1) 政府和社会应主导发展营养补充食品干预贫血的政策、法规和标准。(A)
(2) 在贫困地区开展针对早期儿童、孕妇、乳母和老年人群贫血的营养补充食品干预项目。(A)
4 营养宣传教育
改善贫血的任何干预方式均应该结合营养宣教。通过传统教育讲座以及大众传媒进行知识普及。针对贫血高发的孕妇、婴幼儿、老年人群,妇幼保健院、社区医院应制定长期、有效的贫血防治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对健康教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同时借助现代科技成果,提高健康促进的效果(B)
5 其他措施
应注意传染病控制(如疟疾和寄生虫病的控制)、生活用水卫生改善。(B)
以上内容摘自:中国营养学会“缺铁性贫血营养防治专家共识”工作组.缺铁性贫血营养防治专家共识.营养学报.2019,41(5):4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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