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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ADA糖尿病医学诊疗标准》再更新!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医脉通内分泌科 Author 医脉通

导读:近日,基于近期有关新型降糖药物心血管和肾脏相关大型试验结果,美国糖尿病协会(ADA)对《2020ADA糖尿病医学诊疗标准》中的2型糖尿病的药物治疗部分进行了更新补充,再次明确推荐二甲双胍为2型糖尿病治疗的首选口服用药,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杂志发表。



在新的证据基础上,ADA增加了对2型糖尿病早期联合治疗的建议,以延长治疗失败的时间。并且建议对于那些以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心力衰竭或慢性肾脏病(CKD)为主导的患者考虑使用带来相应获益的药物。


推荐级别:

级别A:设计良好的临床试验或高质量的荟萃分析;

级别B:良好的队列研究;

级别C:非对照研究;

级别E:专家共识或临床经验。


主要推荐内容一览


➤二甲双胍是2型糖尿病治疗首选初始药物。(A级推荐)

➤一些患者在起始治疗时可以考虑早期联合治疗,以延长治疗失败的时间。(A级推荐)

➤以下情况考虑早期使用胰岛素治疗:如果有证据表明患者出现分解代谢(体重减轻)、高血糖症状、HbA1c(>10%)或血糖水平(≥16.7mmol/L)非常高。(E级推荐)

➤药物选择应以病人为中心的方法来进行考虑。考虑因素包括:心血管并发症、低血糖风险、对体重的影响、成本、副作用风险和患者偏好。(E级推荐)

➤对于合并ASCVD或伴有高风险指征,肾病或心力衰竭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使用具有心血管获益的SGLT-2i。(A级推荐)

➤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当口服药物不能实现降糖目标时,对于注射剂的选择,GLP-1 RAs优先于胰岛素。(B级推荐)

➤应定期(每3至6个月)重新评估药物治疗方案和患者服药行为,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将其纳入影响治疗选择的具体因素。(E级推荐)


推荐二甲双胍为首选初始治疗药物


生活方式改变是2型糖尿病治疗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对于大多数2型糖尿病患者来说,确诊时推荐二甲双胍作为初始治疗药物。在无禁忌证的前提下(CKD4期或5期,重度心衰或乳酸酸中毒史),二甲双胍被认为是安全和有效的(HbA1c水平下降1%-1.5%),它可以降低超重或肥胖者发生心血管事件和死亡的风险。


在部分患者中,二甲双胍会引起严重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腹胀、腹痛和腹泻。对于因胃肠道副作用不能耐受的患者,缓释制剂可能更容易接受。


长期使用二甲双胍与维生素B12缺乏和神经病变恶化有关。定期检测维生素B12水平是合理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建议二甲双胍只能用于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2的患者。


对于不能耐受二甲双胍或有使用禁忌症的患者,应考虑替代药物治疗。


联合治疗方案:总体原则


2型糖尿病是一种进行性疾病,通常需要采用联合疗法来达到或维持血糖目标。


当前的建议对大多数患者采取逐步治疗的方法,如果在约3个月后HbA1c仍未达到目标,应在二甲双胍治疗中添加其他药物。HbA1c水平高出目标1.5%至2%的患者应考虑初始联合治疗,因为大多数药物很少能将HbA1c的浓度降低超过1%。


二线药物选择包括SGLT2抑制剂,GLP-1 RA,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磺酰脲和基础胰岛素。临床证据表明,非胰岛素类药物加入到二甲双胍方案中,可降低HbA1c0.7%-1.0%。


二甲双胍治疗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特点、偏好和药物特异性效果进行个体化选择。重要的患者特征包括ASCVD、ASCVD风险、心力衰竭、CKD、其他共病以及对特定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倾向。药物治疗的考虑因素包括疗效、安全性、耐受性、可及性和成本。


联合治疗方案:考虑因素与对应口服药物推荐


➤第一步是确定患者是否伴有ASCVD或ASCVD高风险(年龄≥55岁,冠状动脉,颈动脉或下肢动脉狭窄>50%或左心室肥大),心力衰竭或已确诊CKD。如果患者具有这些特征中的一种,建议使用具有CVD益处的SGLT2抑制剂或GLP-1 RA,并且药物的添加独立于HbA 1c水平。


➤如果患者伴有心力衰竭或CKD,建议使用SGLT2抑制剂。如果不能使用SGLT2抑制剂,应给予GLP-1 RA。


➤对于未伴有ASCVD、高ASCVD风险、CKD或心力衰竭的患者,对于第二种药物的选择应基于避免副作用考虑,尤其是低血糖和体重增加。


考虑费用因素:可使用磺酰脲或噻唑烷二酮,这些药物既便宜又有效。

●考虑避免低血糖发生:首选药物包括GLP-1RAs、SGLT2抑制剂、DPP-4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

●考虑最小化体重增加或促进体重减轻:首选的药物治疗应包括GLP-1RAs或SGLT2抑制剂。二甲双胍和DPP-4抑制剂对于体重的影响倾向于中性。


类似的考虑也适用于需要第三种药物来达到血糖目标的患者。


联合治疗方案:注射剂型


1.在大多数情况下,GLP-RAs优先于胰岛素


虽然许多患者更喜欢口服药物,但为了达到治疗目标,通常需要使用注射药物。2020年的诊疗标准规定,如果需要注射疗法来降低HbA1c水平,那么大多数患者在使用胰岛素之前应考虑使用GLP-1 RAs。


大多数GLP-1 RAs为注射剂型(尽管现在已有口服剂型的索马鲁肽)。Meta分析表明,GLP-1 RAs和胰岛素两种治疗方法的疗效相似。但与胰岛素相比,GLP-1RAs具有减轻体重而不是增加体重的优点,并且低血糖的风险更低。


2.这些情况下推荐首选胰岛素


对于有严重高血糖症状的患者,建议使用胰岛素治疗以降低糖毒性和脂毒性。一般情况下,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患者进行胰岛素治疗:


➤血糖水平≥16.7mmol/L或HbA1c>10%;

➤出现高血糖症状,即多饮、多尿;

➤分解代谢性体重减轻或酮症。


随着糖毒性的缓解,简化治疗方案或过渡到口服药物往往是可能的。


医脉通编译整理自:Doyle-Delgado K, Chamberlain JJ, Shubrook JH, Skolnik N, Trujillo J. Pharmacologic Approaches to Glycemic Treatment of Type 2 Diabetes: Synopsis of the 2020 American Diabetes Association's Standards of Medical Care in Diabetes Clinical Guideline[J]. Ann Intern Med. 2020.DOI: 10.7326/M20-2470

原文请见“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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