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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GMP需要“德”

2017-01-12 张祯民 蒲公英

作者:张祯民  来自:蒲公英

注:本文与《医药经济报》同步刊发


自2016年12月初CFDA挂网《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后,各省市陆续公布“双随机”细化“施工图”。按要求,各省在年底前建立药品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明确抽查事项的比例和频次,以及推进方式和实现形式,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的各项要求。


同时,2017年,将是中国制药行业严抓质量的“质量年”,随着临床数据核查,生产工艺自查与核查,到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逐步开展,要达到产品注册到临床的质量一致,生产过程的质量规范不可忽视,特别是GMP的执行。


而其中,实施GMP过程中的“德”,显得尤为重要。


在制药行业实施GMP的27年里,尤其是从98版GMP认证以来,在贯彻“药品管理法”实施GMP的同时,“德”应该是其中不能被忽视的重要方面。


在市场经济的当下,“德”被利益驱动冲击着,有人说这是商品经济这个经济基础的必然,但也有人说这是有些制度使然。不管怎么说,提一提医药行业的“药德”,无疑是有利于实施GMP之举。


谈到“药德”,必然要谈到“法”。制药行业的GMP是执行“药品管理法”的具体法规、是国家强制性的法规。在实施贯彻GMP的过程中,需要药企的每位制药人全员参与。全员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实施GMP的深度。全员的“德”又与执法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应该先思索一下“不德”的现象,有这样一些案例:领导层(老板)在准备GMP认证时,对职工说,“谁砸了我的饭碗,我先砸谁的饭碗”;管理层在实施GMP时,职工缺乏主观能动性,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被动地机械地叫怎么干就怎么干;全员参与、遵守规范、按章办事等有待商榷的不自觉处很多。(反思各自药企在检查时提出的缺陷项);有的药企提出做“良心药”“放心药”的口号,对其违背常理暂且不论,可又不知如何去教育职工,完全是一种无奈之举;有的药企为认证而认证,认证后该怎么干还怎么干,有的药企认证后维持不住认证当时的状态。


那么,作为制药人的“德”究竟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在贯彻实施GMP的法治过程中,对于每一位制药人,强调“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个“德”,提高执GMP的自觉性,应该是制药人需要考虑的课题之一。也就是说对于制药人来讲,既是做药人,又是吃药人。其应该设身处地去想,自身也要吃到确保质量的药品。这样使大家都能够自觉地按照规矩和章法去做,以尽可能地去达到理想之境界。


首先,药企的经营者,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时,应该是依据常理,即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经营。同时注重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的手段,而不是简单且单纯的金钱鼓励。确定并且注重实施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而不是做表面文章、华而不实。


其次,药企的管理者,打铁需要自身硬,锻炼自身内功才能够更好地把工作传递给下属。不能把所管辖的职工送到对立面,要以情以理、入情入理,以便员工可以自觉地按照规范去生产和操作。


第三,药企的职工在生产制药时把守规矩、按照规范来做当作做人的基本准则来对待。就像是在欧洲看到的乘电梯都自觉地站在右侧,把左侧留出来;在公共场所人们没有大声喧哗的等,人们都是按照规矩行事。做药人都自觉地按照规范行事,认证也好、飞检也好、核查也好,都可以达到理想的境界。


最后,当下培养和提高人们的“德”,由谁来组织和领导制药人实施法治和德治?药企的领导层要带领制药人,包括领导层自己,全员融入到当今的社会之中,在自己的世界观相对定型的状态下,最大限度地去培养和提高自己“德”。对不德的行为嗤之以鼻,逐步形成本行业内的共识。大力提倡和真正实施企业文化,而不是喊口号给外人看的,不断创新思维模式,使之在动态的状态下努力去丰富其内涵,进而不断地升华。


这对于在今年严抓质量的“质量年”里,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实施GMP一定会是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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