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 (2017年第35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山东宏益腾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8日。
监督电话:0531-88562359;传真:0531-88592831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122号;邮编:250014
举报邮箱:yprz@sdfda.gov.cn
特此公示。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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