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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药企被收回GMP证书
来源: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辽食药监安发〔2017〕122号
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经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你公司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情况,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收回你公司《药品GMP证书》(编号:LN20150045)。
附件:沈阳新地-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xls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