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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不雷?

2017-03-03 连岳 连岳

图:Pierre Roy


(竟然)说妓女要合法化——昨天一位读者留言不满有代表提这种议案。


我查了一下,确实,有人大代表多年提议自愿的卖淫嫖娼应非罪化。


这种议案现在必然触怒大多数人,我还是喜欢有人提出这种议案,虽然短期之内难以改变大众的观点,但人们不停讨论,就会发现:为自愿的交易定罪,还是有背法律精神的。


色情业是人类最古老的产业,无论如何禁止,它必然存在,交易双方也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反感丈夫嫖娼的人可能会说:嫖娼的丈夫侵犯了婚姻的约定,但是,嫖娼的丈夫,无论色情业合法与否,他都会去,不合法的色情业,给婚姻带来的风险更大:违法、疾病、被敲诈,等等。


不嫖娼的人,倒是无论合法与否,都不会嫖。你不能指望法律给你这样一个丈夫,只能指望你自己的判断力,在恋爱中找一个这样的人。


这样的提案,第一眼,你觉得雷人。仔细想想,一点不雷,很严肃,很先进。两会和全社会,有讨论这问题的空间,我也觉得不错。


第一眼所看,人们往往凭直觉和道德感做判断,它一般是错的;


仔细推演后的结果,是肉眼见不到的,它才能借助逻辑的力量揭示荒谬。


法国伟大的经济学家巴斯夏将这归纳为“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聪明的人,学习后开窍的人,智力活动就能抵达大多数人看不见的地方。


来看另一个提案,出自著名企业家宗庆后:当前以80后、90后为主体的年轻一代普遍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安居难、乐业亦难。建议保障年轻人一个家庭一套经济适用房,解决其基本需求问题。


第一眼,这提案令所有年轻人开心,再也不用担心住房了。


你多推几步,就有其雷人之处,盖这些经济适用房的钱从哪儿来?只有大规模的征税,然后企业无法盈利,破产或关门,房子还没盖完,经济先完蛋。


经济适用房,地点有好坏之分,一二三四线城市之分,同是青年,凭什么你分到好房?只好凭权力,凭关系,沦为原来福利分房的套路。


最后,很多年轻人会想,竟然房子问题解决了,无忧无虑,工作就混,甚至不工作;也不为下一代做积蓄:反正他们长大了有房可分。心灵就这么毒害的。


当青年都以为凭国家分配房子就能过上好日子时,青年和国家,都不会有希望。


我不怀疑宗庆后代表的好心,只是他没有想得更多更远。他的提案,稍加改良,倒是很棒,比如:为了解决我企业80后、90后员工的住房问题,我决定用我自己的钱盖房子分给他们。即使这种尝试耗尽他的利润,最后倒闭,也只是用他自己的钱做实验,不关你我的事,值得为他的勇敢鼓掌。


第一眼雷人,最后不雷人;第一眼动人,最后雷人。正反两例你都看了,来,分析一下第三个例子。


3月2日,广东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表示,今年再提“降低法定结婚年龄至18周岁”的建议,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已发育成熟,开始具有生育能力。


先想好你的答案。


批评她的人很多,显然,这提案第一眼是雷人的。似乎人一发育成熟,就得为了解决人口危机努力生育。


即使黄代表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早生多生,她的提案有没错?


18岁成年了,你是自己的主人,你有权决定结不结婚,生不生子,但现行的婚姻法是不许的,男性得等到22岁,女性20岁,等于在成年之后2至4年,你的结婚权、生育权是被剥夺的。


黄细花代表的提案,把人的权利争取回来,给人更多自由选择,最后的诉求很动人。


她的提案最终成为法律,不意味着你到了18岁非得结婚生子,正像你现在也没有在22岁结婚生子。自由,是有选择自由,还人越多自由,人就有更多的选择。


代表们的议案雷不雷?建议多想几步,支持那些最终不雷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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