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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张扣扣案

2018-02-22 连岳 连岳

Edvard Munch · The Dead Mother


对张扣扣,一个杀人者,难得看到几乎一边倒的同情与支持。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同情的人认为张扣扣为母复仇具有正当性。一个少年,经过长达22年的隐忍、自律、锻炼、谋划,最终复仇成功,其过人之处,又具有戏剧性。


张母当年因琐事与人冲突致死,本身很难说没有责任,但杀死她的人,显然罪过更大,应该受到合适的惩罚。在此类案件中,法庭一般会建议施害者主动赔偿受害者,以抚慰受害者家人的情绪,取得谅解,这也是对公序良俗的交代。我认为这种做法很合理,否则,当人们觉得不公不义时,复仇的欲望就会不停孳生,同情张扣扣的人,可能也是认为当年王家欺人太甚,凶手受到的惩罚又过轻。


在政府成立之前,在国家出现之前,人类就已经有了法律,它不需要文字,它就是人们之间的行事准则,离开它,人类社会就不可能出现,其人性基础,就是人会同态待人,在爱上投桃报李,在恨上以牙还牙,有复仇的欲望,我被侵犯,我要还回去,否则,我就会痛苦,最后归纳为八个字: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欠债不还,是侵犯我的财产权,杀人不偿命,是谋杀者有毁灭我身体的特权。


现在全球流行的废除死刑运动,就是在动摇人类社会的根基,是圣母白左对法律精神的侵蚀。还好,人性的复仇欲望是长存的,当人们觉得必要、也愿意付出成本时,他们可以自行复仇。当一个人抱着必死之心复仇,再加上周密计划,成功率不会低。


几个月前,听一朋友描述一法律学者的死刑观转变:


这学者,原来是废死派,他到基层法院挂职后,慢慢改变了自己的想法,支持死刑了。因为他观察到一个现象,当受害者家人觉得凶手不死,正义不张时,更容易自行复仇,而这又容易惩罚过度,引发反复仇,一连串的杀戮就开始了。


张扣扣案,还真验证了这个观察。张扣扣的复仇,恰当吗?王家父子三人都当死吗?我认为其复仇是过度的。但一个自行复仇者,你让他精确把握复仇的度,又不现实。也就是说,对凶手不恰当的“爱护”,引发了更多的不恰当的复仇,造成更多人死亡。


制定法律是容易的,每一个政府每一年都要颁布法律,不得不说,这其中的不少,并不符合“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法律精神,它们有些在短期内,或许可以实行,但必然对社会造成巨大打击,比如原来强制计生的法律,有些长期可以实行,比如废除死刑,比如对未成年谋杀犯的宽容,这会损害法律颁布者的信誉,逼人自行复仇。


张扣扣案,我想,最大的收获是让人知道,杀人的、欠债的,法律一定不要宽容他们,背弃“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去体谅凶手,去爱罪犯,那是对受害者的侮辱与伤害。


对恶人狠,才是对善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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