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西】学校不是无限责任公司——十问龙里县教育局
不刻意蹭热点,这是镇西茶馆的原则。我总希望让新闻飞一会儿,以期出现更多信息,帮助我做出全面的判断。但这条新闻已经“飞”了20来天了,算不上“热点”,可我心中有几句话憋得难受,不吐不快。
先看看这条已经不算新闻的新闻——
环球网报道:6月9日,网络上流传一段疑似学生受校外欺凌的视频,9日,贵州龙里公安局通报,龙里某中学学生朱某因琐事和某小学学生蔡某发生矛盾,随后朱某约其他同学对蔡某进行殴打。6月11日,龙里县教育局发布关于网传学生校外欺凌事件的处理通报,公安教育部门及学校对朱某某、罗某某2人进行批评教育,教育局对涉事学校校长及班主任进行停职处理。
虽然对这条新闻目瞪口呆,我却没有“及时”评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等来有关部门——具体说,就是龙里县教育局——的解释:
这是为、什、么?
然而直到今天,我没有看到龙里县教育局的任何解释。
于是,请允许我十问龙里县教育局——
一,学生在县城的小吃街附近河岸边(而不是在校内)发生霸凌事件,为什么要处理校长和班主任?为什么要处理校长和班主任??为什么要处理校长和班主任???
二,对于成长中的孩子,学校当然负有教育责任,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校长和教师对每一个学生24小时的行为都负有直接的责任?
三,如果说孩子在校外犯了事,就必须处理学校的教育者,那么同样对孩子负有第一教育责任的家长,是不是也应该一起处理?
四,每年从学校毕业的学生千千万万,如果他们当中有的人以后走上了犯罪道路,是不是也要把其母校(甚至幼儿园)的老师们拉出来“追究责任”?
五,教育局除了代表政府对学校的办学进行领导、组织、督导、监管之外,在普通校长和老师心中,还是一个可以诉说委屈的“娘家”,可龙里县教育局不但不为此事中没有犯错的校长老师撑腰,反而还给他们处分,请问教育局领导,你是怎么想的?
六,如果无论何时何地学生只要犯了错,老师和校长就该承担责任,那么教育局所辖的学校出了事,局长是不是也应该被追究责任?
七,现在不少老师不愿意当班主任,并非全是不热爱教育,而是怕自己的教育忠诚经不起一次次的“非教育”的打击。龙里县教育局,你们为什么要把老师们对教育的满腔热血泼在阴沟里?
八,是谁授权你们把学校办成了教育的“无限责任公司”?
九,如果你们至今认为这个处理决定是正确的,可否拿出你们这样处理的合法依据?
十,如果你们觉得这个处理决定错了,可否改正错误,收回错误决定,并公开道歉?
其实,我在心里一万次地为你们“开脱”过:可能有一些你们不便明说的细节,让你们足以有理由做出这样的决定。但我现在只能根据公开的信息,表达我的疑问。
如果你们拿出了足以说服公众的处理依据,我愿意收回上述“十问”——是“收回”,不是道歉;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我,一个对教育一往情深、忠贞不渝的退休教师,期待着你们的回答。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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