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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该不该有体罚学生的权利? | 教育大家谈

2016-04-19 读写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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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普芮

本文转载自:澎湃新闻



禁止体罚,学生更放纵


4月13日,微信公众号“冰川思想库”发布了《中小学应当拥有体罚的权利》一文,后经《中国青年报》转载,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作者任大刚认为教育离不开惩罚,因为始终存在这般事实:并非所有教师都具备通过语言和情感感化学生的情怀和方法,也并非所有犯了错误或具有不良倾向的学生都可以在教师的语言和情感引导下,弃恶从善。


进入现代以来,废除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体罚,一度被视为与刑罚上废除肉刑一样的文明之举。不过时至今日,不同国家规定不一。发达国家中既有德国、荷兰、芬兰、波兰、奥地利、日本等国禁止体罚,也有美国、英国、法国、韩国、新加坡等国承认体罚。


我国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一再明确表示“不许体罚”。但作者认为不许体罚带来的问题太大:其一,“体罚(殴打)学生”的现象远未消失;其二,废除体罚后,中国教师也丧失了管教学生的手段,一种不敢管教学生、动辄得咎的氛围已经形成,结果造成一种放纵式的教育。


在此语境下,他提倡一种受节制的体罚,即约束教师的自由裁量权,使惩罚必须合法、合理、合情、有艺术性。因为理想主义地把教师视为“天使”、“园丁”,而规避必要惩罚手段的教育,注定是失败的,长此以往,只能培养任性的,而不是自由的公民。


就在同一天,微信公号“叔的刀法”刊文《学校应该怎样体罚学生》,支持任文,认为教育孩子不能总来软的,也要来硬的——对于那些不好管教的学生,适当的体罚可能比唧唧歪歪磨破嘴皮子管用点。但是作者李方反对随意的、无度的体罚。


那么什么样的体罚才是可行的呢?李方认为必须符合两个要件:第一,强调教师的代行人身份,即师出有名,道义上站得住脚,比如旧时的先生,都是以孔夫子和学生家长的名义来体罚学生的;第二,体罚必须具有强烈的仪式感,包括可预期的固定的刑具、地点、执行人、原由等,同时尽量降低体罚的烈度。“因为最终,体罚并不是为了让学生感到生理疼痛,更不应该是身体伤害,它主要是这样一种手段,让犯错的学生知道风俗和家长对他们的期待是什么,知道犯错必须付出代价,而这种代价是由规则和制度支持执行的,它是一种仪式,而并不是教师的个人好恶或心血来潮。”


“支持体罚”是一种懒政思维


两篇立场鲜明的文章论及当下教育领域的一个敏感话题,引发了巨大争议。评论员陶舜迅速撰文《学生应当拥有体罚老师的权利》,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对体罚的提倡背后,其实是一整套成年人对孩子居高临下的即视感,“教育应该把孩子当人,还是当作一个教育功利的木偶?家长和老师应该把孩子当朋友,还是当一个思想和暴力的掌权者?”他主张教育应该以爱和理解陶冶人,而不是以暴力和权力压服人。并进一步倡导:既然体罚这事在中国一时半会废除不了,加之还有知识人推崇这种教育,遵照民主社会的习惯,为了互相制衡,学生也应该有拥有体罚老师的权利——如果老师教得差、教育局长管得差,耽误了学生的前程,学生当然应该有体罚教育者的权利。


“腾讯大家”的多位评论人也撰文反驳“体罚论”。


杨早出生教育世家,他祖父的教育理念就有:绝不动手打小孩。因为成年人打儿童,是欺负儿童体弱,以强凌弱,是很可羞耻的事情。更进一步,杨早认为“中小学应当拥有体罚学生的权力”是一种懒政思维。体罚这种简单粗暴然而有效率的教育手段,是有代价和社会成本的。沿用或复刻体罚教育,其实是在表明教育的低级、粗糙与无能。


他主张用一种看上去“少慢差费”的方式去达成教育目的,而非迷信“一鞭一条痕,一掌一掴血”的效率手段。他相信人类社会的发展,个性与创造力的解放,正是建立在尊重每个个体包括儿童的基础上。“打不打孩子,是教育层阶之别,正如有门第的人家,也并不用《三百千》《弟子规》当作启蒙读物。”


张丰则撰文思考:当人们怀念体罚时,他们到底是在怀念什么?他认为一种可能是,如今孩子的教育普遍遇到了问题,中国社会已经变成“以孩子为中心”了,家长和老师们畏手畏脚,这对孩子的成长可能不是好事。另外,“体罚”是中国传统教育(私塾)中的普遍现象,当人们重拾传统文化时,很容易发现这种体罚具有某种魅力。


有人会期望学校有一种温柔的、出于爱的“体罚”。但在张丰看来,体罚永远都不是爱,在最好的情况下,它也只是爱所导致的失败。体罚孩子,本身只是父母失控的一种表现,说明说服的努力已经失败。至于很多人怀念私塾先生式的惩罚,以为那种仪式感能对孩子是一种好的规训,让孩子懂得规矩,他则感到如今迫在眉睫的,其实是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孩子的保护落到实处,而不是相反,把体罚制度化。


体罚与否,看个人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张鸣的角度,则是思考从私塾的体罚中我们能学到点儿什么?他指出私塾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教育模式,但凡私塾,都有体罚。但是,私塾先生是否体罚,或者体罚得重与不重,要看个人的习惯,也要看学生的程度。还有一个现实是:过去的农村,就是一个棍棒当家的环境。私塾这样,家里也是这样。不动粗,有些孩子连认识起码的字都难。“即使是现在,有些孩子可以一点体罚都不用,但有一些,却天生自制力差,或者,在成长过程,自制力比较差,如果不体罚的话,也得有些强制,不强制,他们根本管不了自己。一直都不强制,就等于一直放纵,到他长大了,反而会怪老师。”


张鸣认为教育是个因人而异的过程,没有一个人的经验可以笼盖其他人,也没有一套方法,可以对付所有人。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必要的惩戒,总是得有的。体罚不好,就得换一种文明一点的惩戒方法。新式的,完全没惩戒的教学方式,如果放在一个层次特别低的社区的话,就等于有些孩子,基本上是被放弃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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