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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市教育局发文重申“不得举行谢师宴”
六月初夏之际,又迎来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为引导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俭朴、健康、奋发、向上的毕业庆典活动。4月18日,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发文《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毕业庆典管理的通知》,重申四点规定。
通知要点
“各地各校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倡导俭朴、健康、奋发、向上的毕业庆典活动风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特别是尊师爱校、团结友爱教育。”
“学校欢迎、鼓励学生家长参与有意义的毕业庆典活动,但任何学校和学生家长不能借毕业庆典活动的名义进行筹资或费用摊派。”同时建议“各地各校应鼓励学生、班级举行师生茶叙会、交换学生自制小纪念品等健康有益活动,不得举行豪华、奢侈的毕业庆典,不能集资购买精美礼品,不能举行毕业晚宴或酒会,不得给老师馈赠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不得举行谢师宴。”
特别强调:“在本文件下发后仍发生违规举办毕业庆典活动的学校,将依纪依规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中小学德育
编辑:B哥
审核:李聪
终审:廖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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