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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29家企业入围试点,无车承运人有哪些关注点?

2016-12-02 物流技术与应用



近日,重庆、湖北、浙江等地先后公布了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加之此前传出圆通也要涉水无车承运人消息传出,无车承运人一时引发行业关注。无车承运试点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点,行业专家怎么看,本文带你深入了解。


一、名单发布:这些企业引关注


  • 湖北拟定10家企业为试点


武汉小码大众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物易云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我家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真好运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天地汇天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车联天下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快驰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宜昌三峡物流园有限公司

湖北天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拟定14家企业为试点


杭州传化货嘀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红狮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专线宝网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万联国际集装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卡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嘉宝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大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国际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运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车马象物联网网络有限公司

宁波聚合集卡联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未名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拟定5家企业为试点


重庆中交兴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传化公路物流港有限公司

重庆诚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返空汇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二、关于无车承运人,行业专家怎么看?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试点企业第二阶段该如何做


按照《意见》的时间表,无车承运试点第二阶段(实施阶段)的工作即将启动。首先,此次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主要针对物流信息平台,解决物流信息平台货物运输合法化的问题,可以开具运输业11%的增值税发票。其次,成为无车承运人试点的物流信息平台需要承担责任和风险。再次,无车承运人的数据监管是重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交通与物流处处长卫勇:无车承运平台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做什么


我们想通过平台型企业做三件事:一是通过平台型企业了解物流运行情况,经济运行情况。二是发挥平台型企业在物流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物流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市场在物流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强化市场监管的基础。建立物流业的诚信体系,可以有效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建立诚信经营理念;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惩处;平台企业之间要建立失信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平台型企业在治超方面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戴定一:《意见》给无车承运平台提出的挑战


首先,技术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平台在资源整合的同时也在化解风险,实现了资产的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并实现了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能;大数据体现了多维关系的平衡制约机制,基于数据的监管胜于基于权力的监管;平台与大数据将在公共政策领域的话语权越来越高,并成为新的商业文明特征。


其次,商业监管与行政监管。平台的商业监管:灵活、自愿,承担商业责任,数据量大,成本效益比高;政府的行政监管:标准、强制,负责公共责任,数据依法获得,成本高;商业监管与行政监管的关系是商业文明发展的一个焦点,趋势可能是商业监管成为基础,社会自治能力逐步提高。


最后,调整理念迎接公共政策的转型。物流政策不是解决效率问题的优惠、扶持倾斜措施,而是凸显公平的价值;数据成为科学决策的基础资源、多方协调是民主决策的基本形式;监管工具化是透明规范的要求,减少人工干预体现公平;监管市场化的探索具有创新的空间。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以票控税的监管制度不适合无车承运人发展需求


从法律层面上看,以票控税,以车控税还是原则上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已经明显与无车承运的发展方式不相适应,不利于国内物流业发展,也带来了大量的虚假抵扣的问题,扭曲了经济行为,也损害了实际承运人的实际利益;不利于税收征管严肃性和纳税服务适应社会需要的现代税收特征的形成。构建无车承运以数据控税的增值税征收新模式是可以选择的基本方向。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事业部主任晏庆华:第三方和平台成为“无车承运人”缺什么


事实上,“无车承运人”是一直存在的。《意见》促进政府在监管方式上由报表监管向数据监管转变,并给予无车承运企业合法的身份。虽然此次试点是针对平台型企业,不过很多物流企业包括第三方也有意愿成为无车承运人,因此未来无车承运人肯定是普遍存在的。


但是无车承运人的数量不可能无限制的扩张,所以“多维度、不可更改存量数据备份”,也就是说企业要具备大数据的采集、处理、储存、备份、不可更改的能力。这也可以促进税收政策的落地。


物流企业要想成为合法的无车承运人,实现平台化管理,在管控服务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方面不存在多大问题,关键在于欠缺的是一个平台,而政府对数据监管存在难度。


平台型企业转型为无车承运人,具有数据方面的优势,但是资源整合能力各个平台的水平参差不齐,责任和风险承担能力是大多数平台的短板,也不愿意自己的数据被政府监管。而且各个平台类型不同、数据不同、模式不同,因此,平台转型成为无车承运人,异构数据的标准化也是一项繁琐的工作。


三、成为无车承运人,企业最关心什么?


五个选项,企业最关心什么?


A.税收抵扣政策


B.动态数据监管方式


C.各地方政府的流程和细则


D.无车承运人专业保险问题


E.个体运输户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


日前在一项173人参与的调查中,显示150人选择了“A”,B、C、D、E的得票数分别44、82、39、105。得票第二高的选项是增值税发票问题,也是税务问题。


可见大家对其中牵涉的税务问题还是比较关注的。关于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哪些企业即将入围?各个企业将有什么动作?各地试点工作将有哪些动态?物流指闻持续关注,更多深度解读敬请期待。


什么是无车承运人?


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运经营者。无车承运人具有资源整合能力强、品牌效应广、网络效应明显等特点,利用互联网手段和组织模式创新,有效促进货运市场的资源集约整合和行业规范发展,对于促进物流货运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要发展无车承运人?




无车承运人与其他道路货运中介组织有哪些区别?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无车承运人试点?


1.具有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与货运车辆整合能力,运输经营组织化、集约化程度较高;


2.具备较为完善的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能够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对实际承运人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


3.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规范,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具备较强的赔付能力,能够承担全程运输风险。



来源:物流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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