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SO反腐】内蒙古一大波领导干部被曝光...看看干的这些“好事”

2016-12-12 So内蒙古城市生活网

内蒙古曝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1、呼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王九斤、梅军期涉嫌贪污罪一案提起公诉


日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赛罕区郭家营村呼张客运铁路专线拆迁领导小组成员犯罪嫌疑人王九斤、梅军期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呼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瑞、郭占春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原车队队长徐瑞、赛罕区车之秀汽配车饰销售中心负责人郭占春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来源:赛罕区检察院


3、呼市托县阿尔斯楞、康红霞等涉嫌贪污、滥用职权一案被提起公诉


日前,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托克托县交通局原局长阿尔斯楞(正科级)、原办公室主任贾建军、会计康红霞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托克托县县委组织部研究督查室原主任郭红光以滥用职权罪向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4、通辽市开鲁检察院依法对屈秉亮以涉嫌行贿被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通辽市开鲁检察院依法对鄂尔多斯市森河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屈秉亮以涉嫌单位行贿罪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被提起公诉

近日,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潘逸阳利用担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白海泉受审

12月8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正处级)白海泉涉嫌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开庭审理。


法庭上,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了18项白海泉受贿犯罪事实。220余册案卷材料和110余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等证据证明,2004~2012年间,白海泉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赵某某、白某某和内蒙古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个人和法人财物,为他人与企业牟取利益,受贿折合人民币12500.0404万元。白海泉在2007年12月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赵某某共同贪污卖地款265.4477万元。截止到案发,白海泉对4920.7759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案发后,司法机关依法扣押白海泉现金15781.6473万元,扣押车辆、字画、金银首饰、石头等价值1222.7246万元,依法查封房产14套,价值4772.643023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白海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赵某某贪污国家卖地款,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贪污犯罪;对价值4920.7759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白海泉各项犯罪事实都非常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白海泉的行为触犯了数个犯罪,应予以数罪并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白海泉对起诉书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在评议后择期宣判。

来源:北方新报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乔德云贪污案被提起公诉

近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杭锦旗锡尼镇陶赖高勒村支书以涉嫌贪污罪向杭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任培义、苏明受贿、滥用职权案被提起公诉

近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副调研员任培义(县处级副职)、准格尔旗发改局副局长苏明(乡科级正职)以涉受贿、滥用职权罪向杭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鄂尔多斯检察


乌兰察布市曝光3起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5日,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因套取、截留挪用国家扶贫资金,贪污禁牧补贴等问题,丰镇、察右前旗、四子王旗的5名基层干部受到严肃处理。


1、丰镇市官屯堡乡官屯堡村党支部书记刘八奎等2人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5年官屯堡村在落实“三到村三到户”扶贫资金时,村党支部书记刘八奎、村委会主任李谢军等人集体商议,通过虚列花户套取国家扶贫资金2640元,用于村务开销。


经2016年6月丰镇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八奎、李谢军二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追缴。


2、察右前旗老圈沟乡乌尔图村原党支部书记栗盘龙等2人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


经查,乌尔图村原党支部书记栗盘龙、原村委会主任吴补罗在协助察右前旗扶贫办拨付贫困户补贴资金时,将2万元贫困补贴资金只发给贫困户9700元,截留10300元用于支付村委会债务。


经2016年9月察右前旗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栗盘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补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追缴并重新补发到位。


3、四子王旗江岸苏木江岸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刘雪峰贪污禁牧补贴资金的问题。


经查,刘雪峰在江岸嘎查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协助江岸苏木发放禁牧补贴资金时,通过伪造身份虚报草场面积,累计套取禁牧补贴资金81600元用于个人生活消费。


经2016年9月四子王旗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雪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其违法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内蒙古晨报》


包头市昆区王旭东、黄涛涉嫌受贿罪及石磊涉嫌行贿罪被立案侦查

日前,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包头市昆区公安分局白云路派出所民警王旭东、协警黄涛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时对无业人员石磊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包头检察


鄂尔多斯杭锦旗冯战雨涉嫌玩忽职守一案被提起公诉

近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杭锦旗农牧业局原副局长兼草监所所长冯战雨(乡科级正职)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向杭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曝光3起受贿典型案例

1、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包头市蒙中医院院长青格力达来(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蒙医医院院长乔万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辛家营村党支部书记王利平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北方新报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犯罪嫌疑人陆晓勇决定逮捕

2016年11月17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依法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陆晓勇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通辽市原副市长张国秋和弟弟张国辉受审

11月23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国秋、张国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掩饰隐瞒所得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2014年,张国秋利用担任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内蒙古东蒙水泥有限公司左某某、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何某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43.5万元、美元1万元。张国秋的弟弟张国辉系通辽市科尔沁区区委组织部原主任科员。


2010年末,张国辉得知通辽市房地产管理局拟出售部分国有资产房屋,让张国秋利用其担任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向时任通辽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的杨敬谦(另案处理)打招呼提供帮助。2011年初,张国秋向杨敬谦提出为张国辉购买房屋提供帮助。同年3月24日,杨敬谦安排时任通辽市房地产管理局公管科科长的于长所(另案处理)将该局所有的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办事处芙蓉小区10幢5号、6号、7号3处商业用房,以2007年该局买入该房屋每平米8800元的原价出售给张国辉。张国辉支付购房款229万余元,并以其女儿的名义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经内蒙古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证实,上述房屋在张国辉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为每平方米2.5万元,总价累计653万余元。


法院经审查,除张国秋的受贿犯罪所得和张国秋家庭的收入外,张国秋对价值980余万元、港币17.9余万元、美元3800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2年5月,张国辉按照张国秋的安排,从通辽市清谷新禾公司董事长董某某处取回100万元。2012年9月,张国辉按照张国秋的安排,从通辽市蒙古王酒业公司董事长白某某处取回100万元。张国辉明知上述200万元是张国秋的受贿犯罪所得,仍为其保管并将其用于贷款盈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国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价值人民币8666602元、美元1万元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张国秋和张国辉相互通谋,利用张国秋的职务便利要求杨敬谦将3处公有商业用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出售给张国辉的行为系索贿,应从重处罚。张国秋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财产不能说明真实来源,差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国辉明知张国秋安排其取回保管的200万元系张国秋受贿犯罪所得,仍将其用于放贷营利,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预计审理两天,将择日宣判。


来源:北方新报


土默特左旗李占元涉嫌挪用公款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土默特左旗陶思浩区域中心祝拉庆村村委会主任李占元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经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案件办理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来源:土左旗检察院


呼市金山开发区吴浩亮、张耀东涉嫌玩忽职守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6年11月16日,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安监所代所长吴浩亮、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经发局副局长张耀东涉嫌玩忽职守一案,经土默特左旗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案件办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土左旗检察院


内蒙古近期职务犯罪案件信息播报

1、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陆晓勇决定逮捕


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陆晓勇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云福厚决定逮捕


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章盖营村村委会主任云福厚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晓楠提起公诉


日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呼和浩特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晓楠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立新提起公诉


日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立新(副处级)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志文等七人提起公诉


日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面铺窑村“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成员李志文、郭文平、乔建平、杨三文、郭存何、贾金厂、李天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齐柱立案侦查


日前,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达茂旗达尔罕苏木金星嘎查书记兼主任齐柱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7、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孟炜立案侦查


日前,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刑警大队牧区中队中队长孟炜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8、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永强、薛勇提起公诉


日前,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达拉特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堵卡中队协警张永强、薛勇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张宝成立案侦查


日前,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呼和浩特第一监狱职工张宝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10、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连生、范林表等9人涉嫌贪污罪一案提起公诉


11月23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面铺窑村党支部书记郭连生、村委会主任范林表、面铺窑村“十个全覆盖”七人领导小组成员李志文、郭文平、乔建平、杨三文、郭存何、贾金厂、李天牢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内蒙古检察   新城区检察院


通辽市曝光4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开鲁县麦新镇苏家堡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文科、原村委会主任李志民贪污、受贿问题。


2012年初,时任麦新镇苏家堡村党支部书记李文科、村委会主任李志民将王XX缴纳的7万元“一事一议”农电打井上电建设项目款侵吞平分。2012年2月,李文科、李志民与齐XX签订“一事一议”农田上电合同时,向齐XX索要好处费3.8万元,此款被二人平分。2013年5月,李文科非法占有从麦新镇财政所支取的“一事一议”项目质量保证金4.8万元。


2016年11月17日,开鲁县纪委给予李文科、李志民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哈沙图村党支部书记甄建波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现金和索要“辛苦费”问题。


2013年,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哈沙图村党支部书记甄建波与其他村干部共同向本村危土房改造户收取现金3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13年至2014年,甄建波与其他村干部共同向危土房改造户索要“辛苦费”10800元和6条“红云”牌香烟,自己从中分得3600元现金和2条香烟。


2016年11月3日,奈曼旗纪委给予甄建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向村民收取的违纪资金。


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借调人员林志军(教师)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居民生活保障金、补助款问题。


2009年8月至2013年10月,林志军在河西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工作期间,明知其亲属不符合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三无”人员生活补助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伪造、虚报申报材料、私盖公章等手段骗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72598元,骗取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补助金23617元,共计人民币196215元。


2016年11月17日,开发区教育体育科技局给予林志军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盖顶村党支部书记李长青、村长吴振宇、村会计孙万友工作失职问题。


2012年至2014年,科左后旗甘旗卡镇盖顶村党支部书记李长青、村长吴振宇、村会计孙万友在办理村民危土房改造相关事宜时,没有认真执行危土房改造审批等相关规定,给不符合条件的两户村民危房改造指标,使其获得补助款。


2016年9月16日,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党委分别给予李长青、吴振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孙万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通辽市纪委监察局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行贿罪对10名官员立案侦查

1、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利民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民委主任利民(正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张文斌、王曙明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文斌(副处级)、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城建局原局长王曙明(正科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3、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闫占文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闫占文(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4、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郭建庭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郭建庭(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5、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田喜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边防公路养护队队长田喜(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6、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图木尔布和(特木尔)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旗委副书记图木尔布和(特木尔)(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7、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刘恒山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大副主任刘恒山(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8、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于有生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政协副主席于有生(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9、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决定对哈斯木仁立案侦查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依法对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政法委书记哈斯木仁(副处级)以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内蒙古检察


内蒙古近期职务犯罪案件信息播报

1、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巴图苏和立案侦查


日前,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达茂旗明安镇呼格吉乐图嘎查原书记兼主任巴图苏和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邬爱祥提起公诉


日前,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乌海市国库集中支付局资金部原工作人员邬爱祥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宏安提起公诉


日前,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乌海市海南区民政局原局长刘宏安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卫红提起公诉


日前,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民政局原局长孙卫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李建勇、杨建翔提起公诉


日前,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西机务段包西运用车间原主任李建永、内勤值班员杨建翔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内蒙古检察


内蒙古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1、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佟玉宝违规公款消费问题。


2015年9月10日,佟玉宝从海拉尔乘机至呼和浩特市,赴自治区环保厅办理陈巴尔虎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环评评审事宜,并入住内蒙古东达酒店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大酒店。因去鄂尔多斯市看同学,将原定于9月13日乘机返程日期改为9月15日。期间,为看望同学从酒店购买月饼1285元、去鄂尔多斯市返回呼和浩特市车费65元、9月13日不能退飞机票产生费用1000元,均于2016年5月9日在陈巴尔虎旗环保局报销,并多领取了两天出勤补助130元。


2016年8月19日,陈巴尔虎旗纪委给予佟玉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林业工作站站长刘洪波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


2016年7月22日晚、7月23日中午,刘洪波在鲁北镇某酒店借孩子考取大学之机举办宴席,违规邀请无亲属关系人员25人,收受礼金9200元。


2016年8月8日,扎鲁特旗纪委给予刘洪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9200元,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3、赤峰市敖汉旗贝子府镇政府、四家子镇政府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问题。


2014年,贝子府镇政府财政所、企业站、信访办用公款购买香烟6条,合计980元,用于镇政府以及相关站所日常接待。2015年1月,四家子镇政府用公款购买香烟10条,合计1640元,用于镇政府日常接待。


2016年3月23日,敖汉旗纪委分别对贝子府镇政府、四家子镇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违规报销资金予以追缴。


4、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薛志强违规变相举办生日庆典问题。


2016年4月,薛志强委托他人电话通知公安系统工作人员,为其孩子举办生日庆典,采取送喜糖喜烟、不设宴席等形式,共收取90人礼金44600元。


2016年9月13日,商都县纪委给予薛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9月20日,商都县公安局给予薛志强调整岗位组织处理。


5、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忠义违规变相购置车辆问题。


2013年4月,准格尔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因工作需要向主管单位准格尔旗文化旅游广电局申请购置执法用车1辆,因购置车辆没有编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忠义向文广局申请向社会租用1辆。2013年5月14日,经旗文广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租用车辆,要求严格管理,不能造成资金浪费,会议没有决定具体租车费用和租车时限。之后,杨忠义具体操作租车事宜,向神华准能公司设备维修中心职工昊某租用1辆捷达牌小轿车,租期三年,三年租金共计87600元,杨忠义与昊某口头协议租赁期满后该辆车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所有。


2016年8月4日,准格尔旗纪委给予杨忠义党内警告处分。


6、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乌兰村党支部书记高永军、会计陈玉才违规处理吃喝招待费用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高永军、陈玉才以发放挖渠补助的名义编造花名,套取补助48300元,用于支付吃喝招待费用。


2016年3月28日,五原县纪委分别给予高永军、陈玉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款项。


7、内蒙古送变电公司送电第二工程处党支部书记李毅、经理韩志军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2015年8月,内蒙古送变电公司送电第二工程处获得“优秀党支部”称号,公司发放奖金5000元。李毅与韩志军商量,准备给相关党员分配此笔奖金,考虑均摊到每个人数额较少,二人私自决定将标准提高到普通党员500元、领导1000元,不足部分用2014年底获得的安全先进奖和先进集体奖奖金补充,并且将奖励以超市购物卡的形式进行了发放,同时开具了与实际支出项目不符的购物发票(该发票没有报销,已作废回收)。


2016年8月22日,内蒙古送变电公司纪委分别给予李毅、韩志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赤峰市敖汉旗曝光2起损害群众利益案例

11月17日,从内蒙古纪检监察网获悉,敖汉旗通报2起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兴隆洼镇大甸子村党支部书记张兴铁、党支部副书记宫子建和村委会会计宫玉东利用工作便利,收取群众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并违规套取公益林补贴资金。


2011年,兴隆洼镇大甸子村林改时,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支部书记张兴铁、村支部副书记宫子健、村委会会计宫玉东三人商议,每亩公益林收取5元林改费用,合计收取资金为56355元,其中用于林改费用支出33191.81元,余款23255.19元。截至调查组调查时,张兴铁手中保存4000元,宫玉东手中保存13356元,宫子健手中保存5899.19元。所收取的林改费收入及支出均未记入村财务账;2013年,大甸子村在落实老促会的养驴项目时,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收取项目保证金的名义按每头驴200元的标准收费,共收取20800元,至调查组调查时,在张兴铁手中保存,未记入村财务账;2012年至2013年,经大甸子村班子集体商议,将村集体公益林落实到个人名下,套取公益林补助59332.06元,统一收回交村会计宫玉东保管。2016年10月9日,旗纪委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兴铁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宫玉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宫子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古鲁板蒿乡孤山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姚俊龙和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姜福新利用工作便利,骗取库区移民补贴资金。


2006年,古鲁板蒿乡孤山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姚俊龙和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姜福新,明知自己或家人不符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却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或家人填报为库区移民,经审批,违规享受库区移民补贴,每年600元。从2007年开始至2014年姚俊龙共违规享受库区移民补贴4800元,姜福新及家人共违规享受库区移民补贴24000元,此二人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6年10月9日,旗纪委经研究决定,给予姚俊龙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姜福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内蒙古曝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1、11月21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犯受贿罪、贪污罪对内蒙古银行原副行长延城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今年57岁的延城系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行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延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副行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88888元,并伙同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贪污公款57475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2、2016年11月21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章盖营村村委会主任云福厚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3、日前,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达茂旗明安镇呼格吉乐图嘎查原书记兼主任巴图苏和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4、日前,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乌海市国库集中支付局资金部原工作人员邬爱祥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日前,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乌海市海南区民政局原局长刘宏安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日前,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民政局原局长孙卫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7、日前,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西机务段包西运用车间原主任李建永、内勤值班员杨建翔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日前,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通辽市科左中旗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卢德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北方新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曝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1、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杭锦旗锡尼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副主任王永胜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申理中。


2、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乌海市海南区社保局局长田金荣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申理中。


3、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乌海市海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科科长张永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申理中。


4、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诈骗罪对呼和浩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副书记、调研员白冰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包头监狱民警国俊峰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一案,由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6、呼和浩特第一监狱职工岳云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由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来源:北方新报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赵志海涉嫌行贿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赵志海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自2006年10月至2015年9月间,向时任呼和浩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白冰行贿,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1月18日,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行贿罪对赵志海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阿左旗检察院


——SO内蒙古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


内蒙人都在看

①在呼市,这些事一部手机就能搞定,不知道就亏大了

②再上一个半月班,呼市人集体过年!但有些事你必须知道

③原来呼和浩特已被这十大家族控制!势力大的惊人……

④呼市9家花店推荐:骚年,给你心爱的姑娘买束花吧!

⑤红烧肉这么做你一定没试过!完全没难度

点击↓↓“阅读原文”爆料身边新鲜事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