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呼和浩特街头开出大量10元罚单,很多人还不知道…
这两天,
不少人在朋友圈里
转发一张10元钱的罚款单,
下面还有一句话,
说别让十元钱带走你的文明和素质。
那这张罚款单究竟是咋回事儿呢?
2018年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正式颁发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环境卫生和车辆停放秩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规定自3月10日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对随意在各类市政道路、公园游园、市政设施等未设定机动车停车地点停车,在各类停车场超出泊位停车,不按车位内指示的朝向、范围停车,以及其他不按规定停车的各类违法行为,可处以50元以上15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随意停放或挤占机动车停车位的,除责令其立即改正外,还可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3月7日开始,呼和浩特重拳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违者罚款50元。当天11时至13时30分,共查处160余起违法行为。
3月7日11时左右,在中山东路与呼伦南路交叉口,新城交管大队一中队民警正在路口执法,此时一名美团外卖送货员闯红灯,执勤交警将车辆暂扣在执勤岗楼,对该驾驶员进行教育并按照相关法律处50元罚款。
随后,美团外卖海亮片区赵姓负责人来现场告诉记者,回公司后将对该送餐员进行口头警告,如果再次被发现闯红灯接受交警处罚,将马上开除。截至中午12时30分左右,新城交管大队一中队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行为100余起,外卖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较多。
在新华大街与兴安南路交叉口,多辆“加长版”电动车排成长队。“我咋违法了,快让我走,客户还等着喝水呢。”一名桶装水的送货员高喊。
据该送货员介绍,由于电动自行车尺寸有限,所以自行改装了电动自行车,在后座上延伸安装了铁架子,能放更多的桶装水。
记者在现场看到,多辆类似的电动自行车被暂扣,驾驶员被处50元罚款。从12时20分至13时30分左右,新城交管大队二中队共查处60余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行为。
据新城交管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利民介绍,部分电动车在市区行驶速度较快,部分驾驶员闯红灯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为了严惩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新城交管部门在辖区重点路口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来源:内蒙古晨报、都市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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