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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东西千万别乱撕!男子因此被拘留15日

赵园 周方圆 百姓关注 2019-03-30

(视频时长:4分06秒)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就会成为“老赖”。为此,铜仁市石阡县人民法院收集辖区内的失信名单,制成了一张“老赖榜”进行张贴曝光。可没过几天,“老赖榜”竟然就被人恶意损毁了!


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和

贵州公共频道联合推出的

特别节目执行现场

带你一起来看看这起案件。


(石阡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撕不掉的“印记”



在石阡县城的西门广场上,悬挂着一张长十米左右的布条,上面公开了没有履行法律判决义务的人员信息,所以布条也俗称“老赖榜”,总共有十八个人


被撕毁的“老赖”信息



老赖榜上,其中一名被执行人的照片和名字上有两个洞,让人无法辨别。


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员 彭琳:空掉的地方,就是熊兴军把他的名字把它抠掉了,辨识度就变低了。他就在这个位置用小刀把它抠掉的。


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失信被执行人熊兴军,因为借了同学汪某5000元钱迟迟未还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熊兴军立即还钱,可他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这才上了老赖榜。


让执行人员奇怪的是,就在老赖榜被毁之后,原告汪某立即来到法院要求撤销执行。


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员 彭琳:我们问她情况是不是和被执行人熊兴军联系上了,她说是的联系上了。他们商量的就是在下个月之内,返还汪某五千元钱,另外支付她一千元的利息。




原来,熊兴军看到自己被曝光,立即联系汪某并承诺尽快还钱;与此同时,害怕丢脸的熊兴军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撕毁老赖榜。


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员 彭琳:我们就通过汪某转告熊兴军撕毁公告的后果。熊兴军知道这个情况之后主动加了我的微信。




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员 彭琳:在微信上,他首先表现自己做错了愿意接受一切处罚,他还担心自己会不会被拘留,我们说先到法院把事情说清楚。


就这样,执行人员终于将见到了他们寻找已久的熊兴军。



谈及自己的行为,熊兴军的理由让人哭笑不得。


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员 彭琳: 他就认为和汪某商量好了,自己就已经没有被纳入失信名单,已经不是老赖了,这个案件就结束了,人民法院就不应该来管这个事情了。




虽然两人私下进行了约定,但由于没有告知法院,这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因妨碍执行,执行人员当场决定拘留熊兴军。



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员 彭琳:首先,你不履行法律生效的判决,我们就能拘留你,你再来撕毁我们的公告更是对法律的亵渎。


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切,熊兴军后悔万分,他希望法院能对自己网开一面。


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员 彭琳:我们不拘留你,人人都去把公告撕了,我们法院工作怎么开展,法律就是权威,不是说你们谁想撕就能撕的。还有,对汪某承诺过你一定要履行,你要是不履行我们还要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



最终,熊兴军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而他欠汪某的钱,也依然在被监督执行之中。




执行人员提醒,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是法院依法贴出的公告。被执行人只有积极面对,才是挽回颜面的最好方式。如果想动歪脑筋来处理,不仅摘不掉老赖的帽子,反而会让自己得不偿失。


石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员 彭琳:希望失信被执行人能够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要再当老赖。因为失信者寸步难行。让我们有一个好的公共信用环境。让我们能为子孙后代树立很好的榜样。


【法律快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记者:赵园 周方圆  编辑:唐赟

编校:吴瑶  审发:汤鲁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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