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贵州4名民警竟利用职务之便,给“扒手”当保护伞!法院判了!

百姓关注 2019-03-30

遵义市红花岗公安分局反恐大队公交警务中队民警,利用工作之便,给扒手充当“保护伞”。

日前,经红花岗区法院判决,该中队原打击一组组长毛某及原辅警杨某、王某、潘某4人,因徇私枉法罪分别被判处四年至二年不等的刑期。

法院审理查明

2017年2月初,从辽宁到遵义实施扒窃的聋哑人团伙头目赵某通过社会人员吴某的介绍,在汇川区苏州路以请吃夜宵的方式结识了被告人毛某等4人。


同年2月20日经与毛某商量,约定赵某每人每月交3500元的“管理费”给被告人毛某以换取保护,毛某表示同意。之后,毛某等人在工作中,为赵某等人作案提供方便并收取好处。


2017年3月7日,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对被害人张某被盗案立案侦查


2018年1月24日,民警在万里路将吴某抓获,当日民警前往反恐大队,将毛某带回刑侦大队调查。


2018年1月25日,被告人杨某、王某到刑侦大队投案。


2018年5月7日,潘某主动到红花岗区监察委员会投案。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毛某、杨某、王某、潘某、吴某将5000元发还被害人张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等人的行为,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毛某、杨某、王某、潘某犯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零六个月、二年和二年。

来源:贵阳晚报  编校:孙志丹   审发:石昌晗

你可能还想看

紧急提醒!银行卡有这两个字的,小心钱被“闪”走!

开通在即!贵阳人民大道这一段主体工程完工,红绿灯都装好了!

重磅!贵阳市小客车专段号牌摇号放大招!每个月增加了这么多……

用电五百度,要交三千度的钱,这些公司不干了,物业:你们不算公摊的啊?

又是因为它!遵义一村民吃“庖汤肉”身亡,8名朋友赔偿42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