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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又有一人侮辱烈士,被贵阳警方抓了!他将受到这些处罚…
“3.30”四川凉山木里火灾事件发生后,31名消防英烈的事迹在全社会广为传颂。然而即便如此,目前已知全国范围内有11人因发表侮辱烈士的言论受到处罚。就在今天,记者从贵阳沙南派出所得知,又有一人步了侮辱英烈的“后尘”。
4月3号,沙南派出所接到了来自南明分局的一则抓捕指令。
沙南派出所刑侦中队民警 陈吉:根据指令,是我辖区有一位居民用手机在网上发布了侮辱凉山烈士的言论。
根据上级部门取得的线索,原来这个居民是通过手机发布了质疑凉山消防烈士的言论。鉴于这个情况,民警决定当天就上门展开调查。
沙南派出所刑侦中队民警 陈吉:我在他手机上,就发现了这个他发布言论的证据。
在现场采获了证据之后,民警将当事人叶某带回了派出所。
沙南派出所刑侦中队民警 陈吉 :他觉得很惊讶,他认为自己有言论自由。他是正常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按照《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叶某在朋友圈发布的言论已经涉嫌违法。
沙南派出所刑侦中队民警 陈吉 :违反了第26条第三款寻衅滋事的规定,我们对他处以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不仅如此,警方还将按照规定暂扣叶某的手机1个月。
沙南派出所刑侦中队民警 陈吉 :所谓侮辱和诽谤他人的言论,并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一旦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言论自由是有界限的,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烈士英魂应受敬仰,
小人言行必将受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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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侮辱英雄的可耻行为均受到惩戒。
此后,希望网民们在
网络发表言论时请三思而行。
记者:鲍阳 李拓
编辑:王颖 编校:吴瑶 审发:石昌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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