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离婚当日,贵阳男子将妻子杀害后服农药自杀未遂!法院开庭宣判…
6月13号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永伦因为杀害自己的妻子,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李永伦和被害人王某在2016年3月16日结婚,后来双人的感情出现了问题。2018年8月13日,被告人李永伦通过继女杨某联系妻子王某,约定第二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审判长:第二天,李永伦携带菜刀、农药,与被害人王某及王某的女儿杨某在民政局见面。
几人见面后,李永伦和王某发生争吵,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需要复印证件,女儿杨某就带妈妈和继父李永伦去复印店。在复印店,李永伦和王某再次发生激烈争吵。
审判长:被告人李永伦用随身携带的菜刀砍向被害人王某的头部,王某倒地之后李永伦继续持刀对被害人王某进行砍杀。随后,李永伦喝下农药打算服毒自杀。
见此情况,继女杨某立即报了警,公安机关赶到现场时王某已经死亡,李永伦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永伦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作案手段残忍,情节十分恶劣,危害后果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严惩。但鉴于本案由婚姻家庭纠纷引发,被告人李永伦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作出如下判决:
审判长:被告人李永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郭真荣 编辑:王颖
编校:孙志丹 审发:石昌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