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上,贵州男孩瞬间被洪水冲出60米远!他跳河救人,身份太特殊!
“张哥,你是我一辈子不会忘记的贵人。不是你舍已为人的高尚情操,我不敢想象会有什么结果。”
6月22日,一轮强降雨袭击了绥阳县大部分地区。持续的暴雨导致洪水肆掠,庄稼房屋受损,部分交通被迫中断。下午5点40分,12岁的严某和另外两个同龄小孩正骑着自行车回家,当路过风华镇银堡村高桥天星组高桥河处时,由于河面升高,淹没了过河的道路,严某在过河时不小心被洪水冲走。
此时,附近的群众都围了过来
但是由于水流太急
无人敢下水救助
顷刻间
孩子已经被洪水冲出了60余米
正当孩子快被淹没之际
张某闻声赶来
根本来不及思考就跳下河中
向落水儿童游去
经过一番努力
终于将孩子抓住
此时孩子全身发抖,嘴唇发青
由于洪水太猛
张某也差一点被洪水冲走
但是他艰难的抓住了旁边的一颗树枝
终于借力游了上来
小男孩成功获救
由于施救及时
只经过短短半个小时的休息
严某就恢复了正常的体能
而参与施救的张某
在将孩子安全护送到家后
选择了默默离开
据悉,张某今年四十五岁,风华镇银堡村人,于2017年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绥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在风华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2年多时间里,张某按时报到学习,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还乐于助人,老百姓给与的评价都很好。
近年来,绥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秉持着
“教育人,改造人,造就人”的宗旨
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
以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
切实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助人自助”
修复社会关系,树立正确价值观
使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
能与社会无缝衔接融入社会
目前,全县有292名服刑在矫人员实现无脱管、漏管,并帮助他们逐步融入社会、最终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维护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据介绍,为宣扬张某舍己救人的义举,传播社会正能量,绥阳县司法局已对其进行表扬,同时号召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向他学习。
记者:赖云 编辑:杨成雨
编校:孙志丹 审发:石昌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