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车主注意!8月1日起驾驶证要绑定车牌?!公安部权威发声
近日,许多公众号都在发布一则消息,说公安部发布最新通告:8月1日起,车牌绑定驾照,消分(注:应为'销')“实名制”,理由给的也很充分,这样做是为了杜绝黄牛党,治理这种销分乱象,除了不能找黄牛党以外,也不能用家人的驾照代扣分了。
网上一个名为“中国车视”的账号也发布了一条文章,言之凿凿称“公安部最新通告:8月1日起车牌绑定驾照,消分(注:应为'销')‘实名制’。”
再加上一张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的资料图,每一位看到此文的驾驶人都极可能信以为真,但实际上仔细观察后,就会发现并没有官方发布这一消息。
5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辟谣
郑重表示
此条信息为假新闻!
目前
关于机动车与驾驶证绑定、
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等方面
无任何新规出台,
依然按原规定执行!
肯定很多人会问“原规定”是什么吧?
继续往下看。
2018年2月,为了让群众通过互联网处理交通违法更方便,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半年后,即2018年8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主要内容有:
第一,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途径。
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前往交管部门业务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APP将该车辆备案到本人名下。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注:本人名下机动车,注册当并登录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后会自动关联。)
第二,备案后,可自助处理的交通违法的范围。
1、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①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②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③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不满12分。
2、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基础上,可自助处理无记分交通违法,或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第三,备案数量要求。
1、每位驾驶人,最多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没有累积数量限制。
2、每辆机动车,除车主外,最多可同时被3名驾驶人备案,也没有累积数量限制。(注:如果车主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的注册用户,他的车同样可以备案到其他驾驶人名下。)
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
求严惩造谣者!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编辑:刘倩 编校:吴瑶 审发:石昌晗
■快关闭微信这些功能!特别是第2个,很重要!
■贵州男子盗窃银行180余万元,获刑14年!他的身份竟是…
■深夜突发!2死4伤!宝马被撞飞瞬间烧成火球,事故原因让人气炸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林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批准逮捕
■这个夏天,贵阳人月平均工资是7693元!竞争最激烈的是这个行业…
■两辆总价值100多万的赛车停放地下车库,被雨水泡坏了!物业:赔你4000块钱
版权归百姓关注所有 如需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百姓关注》热线:0851-85377666
13984842424
商务合作:0851-85377037
0851-8537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