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里“抢”钱?贵州一对父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做出雷人操作
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
发生了“奇葩”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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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某的儿子
一把拿走桌上的4.8万元执行款,
声称“这是我妈的钱,不是我爸的”
边说边往外跑……
2020年2月25日,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将路过的李某撞伤,经交警大队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住院治疗,张某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对于李某提出的各项赔偿,张某认为标准过高,便未再进行任何赔偿。
2020年8月6日,李某将张某、某保险公司诉至汇川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多次组织三方调解,但均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2020年9月29日,汇川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由该保险公司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10000元,由张某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87198.58元。
判决生效后,
张某拒不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021年1月7日,
李某向汇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多方查找、查询,
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
并无财产可供执行,
案件无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法院并未就此放弃,而是不断监控被执行人财产情况,2021年5月6日,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家庭获土地征用补偿款40万余元,相关款项已存入其妻子名下银行账户。近日,在执行干警的催促下,张某来到汇川法院,但其一口咬定自己“没钱”,态度极其嚣张、恶劣,殊不知法院早已掌握其财产情况。
执行干警向其出示补偿款得相关证明材料,张某这才松了口,承诺会履行。随即在执行干警的陪同下,张某回家取卡到银行取款,因是其妻子名下账户,非本人取款限额五万以下,张某便取款4.8万元,随执行干警返回法院。
在督促张某继续履行剩余案款的同时,张某儿子来到法院,称是来了解其父亲案件情况,干警便放行让其进入办公室。不料其拿起桌上的钱就想跑,干警快速制止,将其控制。
被执行人张某,
不如实报告其名下财产情况,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其儿子,妨碍公务、扰乱执行现场,
法院决定对二人司法拘留15日。
就在二人即将被送往拘留所的时候,张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联系妻子送来剩余部分案款,并与儿子一起写下各自的“悔过书”。
被执行人妻子送来执行款已近深夜,
鉴于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
法院决定不再对二人采取拘留措施,
对二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让二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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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赟 编校:吴瑶 审发:石昌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