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友骑行在贵阳丢了包,找到监控却还是没用:“她对着视频都还不承认”!
福建的于先生是一名“摩友”,今年他好不容易找到空闲,准备来一次从福建到西藏的骑行之旅,然而从6月30号到了贵阳之后,发生了一件尴尬的事情,不得不让他停下脚步。
7月5号,于先生已经在贵阳逗留了5天,记者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花果园一期附近徘徊,整个人显得疲惫又焦虑。
于先生:6月30号点晚上11点多,我在附近订的公寓,然后因为这地方楼比较多,找来找去,找不到我就走错了,走到21栋地下停车场了。
当晚雨很大,于先生骑车到花果园一期21栋停车场入口附近,发现走错后掉了个头;这一来一回十多秒内,他身后一辆外卖电瓶车旁的地上就多了一个黑色的包;于先生告诉记者,那是他的银白色背包,为了防雨,外头套了个黑色的袋子,当时不慎从车上掉下去了。
于先生:雨当时太大了,我又戴着头盔,我就没看到。到中山南路,然后我去停车场的时候,我发现我包没了,我就慌了,我就赶紧回来找,找的时候已经不见了。
包丢失后,于先生立即报了警
并四处调取监控
很快他发现包是被人给拿走了
于先生: 就发现一位女士捡到我的包,我可以100%肯定确定那是我的包。
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包是有辨识度的,他专门拉了一根白色的数据线在包外,方便给设备充电,而这位女士捡的包一眼就能看到这根数据线↓
另外,他的包上还有一个银白色的挂钩,视频中也隐约能看见。
为了稳妥,他还把视频和照片提供给了民警和小区保安进行甄别。
(于先生包的图和拿包女子的图片对比)
于先生:视频里她拿着我的包,和我掉包的时间,就前后两分钟,然后数据线和挂钩都能看到,民警和保安看了,他们都可以认定是我的包。
由于有监控,于先生一路追查到了拿包的短发白衣女子所在的楼层,民警同意陪他一起去找。原以为包总算能找回来了,于先生却怎么也没想到,接下来的情况会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于先生:民警和我一起去找了两次,第一次家里没人,第二次在楼下停车场碰到她了,但是她不承认,不给我,态度非常不好,就说她手里的不是我的包,也不是她捡的包,她说里面是洗衣粉。
于先生告诉记者,该女子年龄大约四十多岁,找到她时,还有一名男子在一旁帮腔,但说的内容牛头不对马嘴。看到对方这样的态度,他非常失望。
于先生:我当时根本就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竟然会对着视频都不承认这个事情。我从福建摩旅去云南,然后从云南去西藏的,里面有一个数码相机,索尼a6000,镜头一个16-50,一个18-135,还有一个GO-PRO运动相机和三张内存卡,以及若干电池配件这些东西,还有一个匹配的充电宝,我全部都有购买记录的。
于先生说,自己是成年人,东西不慎遗失,是该买个教训。但是即使包里的东西和1000多元的现金他都要不回来,他还是想把身份证、驾照等四个重要的证件拿回来,至少旅途不会因此泡汤。然而,无论怎样和对方沟通,最终都没有成功。
于先生:我现在骑车的话属于无证驾驶了,上路肯定会被扣分罚款或者扣车的,我只能把车放在朋友家里面,然后我再坐飞机回福建把这几个证补完之后再回来的话,我估计都是下个月了。我骑了1000多公里两快2000公里了,反正出来都挺开心的,遇到这个事情就挺揪心的。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决定陪于先生再去视频中女子出没的花果园一期21栋三单元问个明白,然而当天没能遇到对方。
一名住户告诉记者,这名女子可能是这里的租户,一般晚上才会回来。于先生告诉记者,这下他也走不成了,只能留在贵阳想办法把包拿回来。
那么,于先生究竟该怎么办呢?
记者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 程庚:对方如果确实捡到不还,有可能构成侵占罪,这种情况,于先生需要去法院进行刑事自诉,金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否则以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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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罗欣 周方圆 编辑:王憶雯
责编:胡玥 编校:代易 审发:石昌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