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为增强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拐骗伤害儿童和青少年的悲剧再次发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防拐防骗小知识吧!冒充熟人作案,比如对被拐对象说:“我是你爸爸妈妈的朋友,他今天有事情来不了,让我来接你回家。”往往会采用儿童喜欢的糖果,玩具、电子设备等作为诱饵,吸引小朋友上当。
坏人趁大人看管不严的时候将孩子偷走、骗走,或者坏人直接从车后座或者老人怀里将孩子抢走。利用孩子的单纯和善良,采取让他们带路等方式进行拐骗。比如说提前了解儿童的兴趣和爱好,用喜欢吃的食物或者喜欢的玩具将儿童带走。1.放学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来学校接,要及时地告知老师,由老师联系家长,在不能确认的情况下不能跟别人走。2.外出游玩时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行程告知父母或其他家人,说明大概的返家时间。3.养成进出家门随手关门的习惯,一个人在家时遇到陌生人来敲门,千万不要开门。4.上下学、外出游玩、购物时,最好与同学、朋友、家长等结伴同行,节假日人流比较多,和家长上街或外出游玩一定要牵手、紧随家长。5.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坚决拒绝他们的诱惑。6.驾车的陌生人问路,要与其保持一定距离,不可贴近车身。7.不独自通过狭窄街巷、昏暗地下道,不独自去偏远的公园、无人管理的公厕。8.不要把家中的钥匙挂在胸前。不要在外人或朋友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9.遇事先和家长老师商量,不能认为自己什么都会解决,擅自做主往往会导致危险发生。10.要认识到天上不可能掉馅饼,没有不劳而获,也没有既轻松又高薪酬的工作。1.若在公共场所发现受骗或受到威胁,应立即向人多的地方靠近或跑进旁边的机关单位,并大声呼救,寻求帮助;2.如已被控制人身自由,应保持镇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设法了解自己所处的地址及犯罪嫌疑人人数、口音等基本情况;3.采取传小纸条等方式向周围人暗示你的处境,请求帮助,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4.不要放弃,想方设法,寻找机会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电话求助),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或通过网络等一切可与外界联系的方式尽快报警,说明你所在的地方、买主(雇主)姓名或联系电话。来源:“团中央权益部”综合整理自“中国教育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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