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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正式施行!最高罚款50万!
2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省住建厅联合召开《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据悉,《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我省即将进入依法、依规严格施行垃圾分类工作的新阶段,今后未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
根据《条例》规定,未将生活垃圾投入对应容器的,对违法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条例》在具体实施中坚持教育为先、教惩并重的原则,对于轻微违法的,将以教育督促改正为主,不予以处罚。
此外,《条列》针对垃圾分类的收运和处置环节违法制定了更严格的处罚措施。例如,未按要求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或者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从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环节做了相应的规定,以起到规范约束的作用。《条例》要求按照四分类标准强制分类,明确了具体怎么投。这些对于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准确率作出了规定。《条例》对收集运输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得混合收集、运输作出了规定。同时,《条例》对于乱投放、乱收运作出了处罚规定,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教育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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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本栏目编辑:汪增泽
责任编辑:邓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