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发布重要提醒:这类行为将受严惩
10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通报,一男子为多人代做核酸检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核酸检测是主动筛查无症状感染者、落实“四早”要求的第一道防线,对尽早发现传染源并从源头上控制住疫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要提醒
日前,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要提醒:核酸检测是阻断疫情扩散的重要手段,需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严禁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做核酸,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由他人代为进行核酸检测会受到什么处罚?
那么,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如核酸码、身份证件等)提供给他人,由他人代为进行核酸检测的行为是如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首先,从行为主体上看,委托人和代检人事先串通,共同实施了扰乱核酸检测秩序的行为,均会被追究责任。其次,根据行为性质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这类行为轻则会被追究行政责任,重则涉嫌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和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之规定,核酸检测系对传染病进行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负有配合接受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行为人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且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视具体性质及其严重程度,代测核酸的行为或将构成犯罪。新冠肺炎属于法定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 。代做核酸属于刑法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五条规定的“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若代做核酸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记者:王潇
编辑:杨慧萍
一审:董之震
二审:王中华
终审: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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