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举办“贯彻落实十九大 法律服务老年人”主题活动并发布26项便民举措

2017-10-27 北京普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工作报告中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老年法律服务工作的部署,全面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我市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10月27日下午,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在丰台区南苑福利院隆重举办“贯彻落实十九大 法律服务老年人”主题活动,共同推进我市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



市法宣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苗林同志,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同志出席活动并讲话。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小娥同志,市法宣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同志,市司法局副局级领导干部王群同志,丰台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宣领导小组组长高峰等领导同志出席活动,福利院100名老人代表和60名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团代表及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丰台区委、丰台区司法局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共200人参加活动。




仪式上,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同志向全市发布了法律服务老年人工作举措,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从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治宣传等工作入手,推出共6大类26项服务老年人便民举措,具体概括为“34568+N”。即:


基层法律服务推出3项举措:


一是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解答的“三优先”服务,重视老年人的法律问题咨询,最大限度保障老年人权益得到维护;二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三是对于因家庭纠纷、赡养、房产继承涉及的案件,引导老年人或其子女、监护人在法院立案前适用人民调解,免费、快速化解纠纷。



法律援助推出4项举措:

一是进一步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年人以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二是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各法律援助机构针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三是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选派职业素质高、援助经验丰富的律师定时值守专线和网络,依法依规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方便老年人足不出户得到法律咨询服务。


四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课堂。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作用,组织相关专家、律师深入社区、村、养老福利机构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讲座和咨询,同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申请渠道进行宣传。


司法鉴定推出5项举措:

一是为老年人免费提供医疗纠纷、伤残评定、文书笔迹、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司法鉴定业务咨询服务;


二是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


三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是优化鉴定机构服务环境,配齐配全服务老年人的设施,服务态度热情、贴心、周到;


五是建立针对老年人的鉴定服务回访评查机制,及时听取老年人对鉴定服务的意见建议。


律师管理部门推出6项举措:

一是通过市律协公益法律咨询热(800-810-0789),免费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二是免费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进老年公寓、进养老院,定期定点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是免费为老年人代书遗嘱、遗嘱见证、财产分配、赡养费追索、老年人人身、财产损害维权等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免费采取沟通、协商、引导等老年人易于接受的方式,解决涉老赡养、赠与、继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


五是免费为80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六是免费对老龄工作者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为老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公证部门推出8项举措:

一是对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免收公证费用;


二是公证机构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老年当事人在受理、办证、送达等环节提供便利;


三是在公证机构办证接待大厅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接待咨询,在等候区配备座椅、饮水机、纸笔等适老用品;


四是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老年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五是公证机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证人员一次性告知老年当事人办证程序和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是公证机构实行首问负责制度。最先接待或受理的公证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老年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依法详细解答,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拒绝;


七是开通网上申请办理公证服务。年底前全市25家公证机构全部开通网上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服务;


八是认真办理涉及老年人不动产公证事项,加强风险提示,严格审查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市法宣办将开展“N”场老年人权益保护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将整合全市老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力量,组织首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宣讲团队,依托法律“十进”工作平台,深入全市各社区、村镇、养老院、福利机构等老年人群体聚集场所,广泛开展防金融诈骗、继承、房屋等与老年人权益保护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讲,通过“以案释法”、法律讲座等普法方式,通过大量的、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切实提升我市老年人群体法律知识水平和防范意识。




活动仪式上,司法行政系统老年法律服务团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为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老年人的便民举措落在实处,市司法局副局级领导王群同志代表司法行政老年法律服务团,与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小娥同志签订了法律服务共建协议。



会上,与会领导还向老年人代表赠送了宣传品和普法书籍等。


市法宣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苗林同志讲话。他着重强调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的责任感。


苗林局长指出,刚刚结束的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要“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习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老龄工作,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要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人员,要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要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抓手,进一步形成推动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的合力。


他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要把民惟邦本的理念、执政为民的信念、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贯穿于每一项司法行政具体工作。要置身于老龄事业发展的大局,肩负起做好为老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光荣使命和重要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要把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及时研究解决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他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参与、积极作为、通力合作,认真梳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任务,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等责任制的推进贯彻落实,做好与老龄办、民政、卫生、媒体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健全完善机制、争取工作支持,共同推进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


三是要以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创新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他明确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把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北京市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和司法鉴定人员,要以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工作标准,立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资源,拓展内容,创新方式,提升质量,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老龄照顾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最后,市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同志做了总结性发言。

活动结束后,北京市“以案释法”宣讲团为在场老年人做了题为《防范金融诈骗》的“以案释法”普法讲座,陈旭律师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普法案例提醒老年人如何远离诈骗、如何更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宣讲现场的老人们认真听讲,积极互动,反响热烈,以案释法宣讲效果突出。



司法行政老年法律服务团还在活动现场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切实为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往期精彩

【关注】党的十九大将为进入新时代的中国带来什么?你的生活将这样被改变!

这些东西已统统免费了,哪一项你都能受益!

一张图看明白!未来中国要干这100件大事!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北京普法工作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