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倡议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二、非必要不返乡。如您现居住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建议您近期不要离开现居住地。一旦您要回来,路途中必定接触很多人,极易增加感染风险,回家后,也会因隔离需要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三、返乡必报备。市域外来(返)周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扫描“周口通—返乡报备码”进行登记报备,据实填报相关信息;来(返)周人员在到达目的地后12小时内进行返乡报备。对来(返)周人员,在高速收费站、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港口及市际、省际等卡点,需扫描“周口通—卡点码”进行信息登记,将扫码信息向卡点疫情防控人员出示后方可通行。
四、返乡必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县(市、区)及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来(返)周人员须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采取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五、返乡不聚集。来(返)周人员抵周后,需加强自身健康监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积极主动配合落实好我市各项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做到勤洗手、少串门、不聚集、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时,请您第一时间戴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六、抓紧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群众,请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积极接种加强针,即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全市人民群众要积极主动配合并完成当前全市开展的核酸检测个人信息录入和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共同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七、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全市商场超市、餐饮机构、宾馆酒店等各种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工作,进入场所人员需扫描“周口通—场所码”进行信息登记,向工作人员出示后方可通行。对老人、小孩或其他因故未携带、使用智能手机的特殊群体,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八、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全市人民群众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和义务。凡刻意瞒报、谎报重点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以逃避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不按要求进行隔离和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形势紧,危险在身边。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您积极配合,履行好疫情防控各项义务,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和管控措施的调整,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以实际行动守护好我们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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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王荔琼
审核/李伟
统筹/叶明明
总监制/王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