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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事业单位:公基——法律考什么

2017-06-21 山西事业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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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2017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公基——法律考什么》,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招考中的公基法律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会考什么?考察方式是怎样的呢?中公教育老师以几道真题解析的方式展示给各位考生。

公基法律考察的内容主要包含了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宪法重在精准性记忆,而法理学重点考察概念的理解,如考察依法治国:

1.(判断题)依法治国所依之法,最重要的是宪法和法律。( )

【答案】正确。解析: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故本题说法正确。

民法和刑法要求在理解概念的基础上还要能够灵活运用,如:

2.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赵某,30 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 岁,盗窃价值人民币 50 万元的财物

C.张某,20 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30 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答案】A。解析:本题考察到了犯罪主体中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其中A,赵某30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醉酒不能排除在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之外,因此属于犯罪。B项,刘某13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C项,属于正当防卫。D项,属于紧急避险。

3.行政法的概念相对来说比较晦涩难懂,理解起来较难。下边这道题是行政法里较简单的考的:在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途径是( )

A.由国家权力机关解决

B.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反映来解决

C.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起诉来解决

D.向法院起诉

答案:C。考察的主要是行政法概述里的基本内容。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考点梳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很多同学经常分不清楚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二者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分析下两者区别。

一、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三、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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