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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临汾教师又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共计120人!

2017-09-06 山西事业考试指南

根据《襄汾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精神,将面向社会为襄汾县永固初级中学等17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120名,其中部分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1:3的比例,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学校对应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襄汾县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为依据)。

(五)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说明: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招聘岗位并入相同专业岗位,所有报考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 9月22日8:30—12:00,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襄汾县教育科技局一层大厅(丁陶广场南侧)

2、需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及表格

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它专业须达到二级乙等)、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从襄汾县政府门户网下载《襄汾县2017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报名时交《襄汾县2017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还须交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6张(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3、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每人按两科(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为专业知识)收取考试费10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

4、资格审查: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填表,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在五年内取消其在襄汾县范围内的应聘资格,并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和纪律予以处理。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7)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和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名人数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调整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于9月27日—9月28日凭身份证、缴费票据到县教科局一层大厅领取准考证,延误责任自负。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20%)和专业知识(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两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面试分讲课或专业技能操作。

(1)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体育、特教岗位进行讲课,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抽签决定备课课题,备课两小时,讲课15分钟。

(2)音乐、美术、幼教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操作。

音乐岗位专业技能操作(100分, 20分钟)。

A.琴法(键盘)(30分):含必奏曲一首(自选),即兴伴奏乐曲或歌曲一首(抽签),每项15分。

B.声乐(30分):含自选歌曲一首,视唱曲一首(抽签),每项15分。

C.舞蹈(30分):含必考舞蹈一个(自选),即兴编舞一个(抽签),每项15分。

D.歌咏指挥(10分):指挥曲自选,放录音或自唱。

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操作(100分)

A.作品展示(5分):必须是自己的代表性作品一幅,不限题材,不限画种。评委通过提问确定作品真伪,弄虚作假者一律不给分。

B.书法(20分):用毛笔(自带)现场书写10个正楷大字(10分钟)。

C.现场作画(70分):根据要求现场作素描头像和静物色彩各一幅(各30分钟)。

D.其他才艺展示(5分):现场进行剪纸、编织、折叠、篆刻、雕塑等(10分钟)。

幼教岗位专业技能操作(100分)。

A.美术(50分):a.根据主题统一作画(25分,时间30分钟)

b.现场素描一幅(25分,时间30分钟)。

B.音乐(50分,时间10分钟):

a.幼儿歌曲弹唱(抽签决定曲目,用电子琴弹唱,30分);

b.舞蹈展示(20分)。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面试结束后,考生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放弃,三年以内不得参加我县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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