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临汾市水利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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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7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为临汾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结合本行业特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职称)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临汾市水利局 | 临汾市农田水利基本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全额事业单位 | 农田水利 | 1 |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任职资格 | 农田水利工程 | 50周岁及以下 | ||
四、招聘条件
1、年龄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2、招聘岗位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学历。职称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4、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市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岗位招聘具有水利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面试考察的办法招聘。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临汾市水利局人教科(山西省临汾市鼓楼东大街56号市水利局二层221房间)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市水利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临汾市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市水利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面试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市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由临汾市水利局制定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由主管部门对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命题由市水利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由市水利局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测试、理论解答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考官组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有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领导。
组 长:任耀文(市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张吉星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 涛(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成 员:申红玲(市水利局人教科科长)
郑建民(市水利局监察室负责人)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人教科。
九、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临汾市水利局招聘咨询电话:0357—2014123
监督电话:0357—203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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