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图片来源于微信和QQ群,所展现的问题大家不陌生吧?
其所潜含的各类风险应值得所有人注意。
消防设施损坏,不但会被罚款,还可能会依法查封、被判刑!!!
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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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消防法》要求: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年检,确保完好有效。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单位存在未按照要求设置或未保持完好或停用消防设施情形的,公安消防机构可依据《消防法》对单位进行处罚。公安消防机构也可以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对个人进行处罚。
单位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情形的,公安消防机构可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对危险部位或场所进行查封。
如若因消防设施被停用,发生火灾后无法及时发现因而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2010年11月5日9时,吉林商业大厦一楼服装区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火灾烧毁商场内部分日用百货商品,火灾过火面积15830 ㎡,直接财产损失1560万元。
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起火原因系一层二区精品店仓库顶部的电气线路短路所致。
起火部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发挥应有作用:火灾发生时,一层二区起火部位上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进水阀门关闭,致使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未能在第一时间扑灭和控制火灾。
商厦原总经理、分管副经理2人、变电所科长、保卫科长及2名电工,共7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3年至4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以火灾为鉴,避免人为意外
消防设施扑救火灾有大用
您身边的消防设施还好吗?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