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办税,跑了国税跑地税,跑了楼上跑楼下”;“国地税之间‘通气’不‘通信’,各自守着信息资源难以共享”。一边是纳税人多有抱怨,另一边国地税部门也纠结无奈。4月22日上午,蕲春县办税服务厅举行启用仪式,并正式对外办公。联合办税厅通过对原有辖区范围内的国地税全部窗口业务的整合,实现纳税人可以在一个大厅里办理国地税两种业务,免去了以往“多头跑、跑多次”的烦恼。小编现场获悉,蕲春县办税服务厅位于漕河三路,由原漕河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改建而成。办税服务厅设有窗口14个,每个窗口配备国地税工作人员各一名,涵盖了辖区范围内的全部税收窗口业务,真正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样事”,有效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同时,原国税局服务大厅停止使用。“现在方便多了,以前要准备两套资料,国税跑一下,地税跑一下,至少要两个小时,碰到高峰期还要排队…”正在刚开张的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水立方游泳馆老板赵李萍告诉小编。据县地税局税费服务分局局长余永新介绍,蕲春国地税联合建办税服务厅属全市第一家,目前其他一些县市较多采取互派工作人员的形式,而蕲春采取共建办税服务厅的形式,具有创新意义,实现了国地税窗口、人员、设备、涉税业务、管理制度等全方位深度融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蕲春国地税将进一步巩固合作成果,探索纳税、征管、定税、稽查、评估对口合作同步,最终实现“一人一窗一机一屏”,允许两种业务通办,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1、单位纳税人,按照“三证合一”工作要求,办理登记。
2、个体纳税人(服务业、娱乐业除外),纳税人提供两份资料,选择国税、地税任一方办税大厅办理,发放加盖双方税务登记证照专用章的税务登记证。
纳税人提供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工商执照复印件(2份) 经营场地证明(1份)国地税共管户可向国税、地税人和一方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变更申请变更、注销登记信息五日内传递给另一封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税务事项清结,十日内办理。税务事项清结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出具《注销税务登记清算检查报告》,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地税《注销税务登记清算检查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纳税人提供资料:变更登记申请 税务登记正本、副本(原件) 共管户纳税人,按照先流转税后所得税的顺序协同办理注销登记,纳税人仅需向国税提交注销登记申请,由国税及时向地税传递办理的注销登记信息《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税务登记清算检查报告》等,协同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提供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税务登记正本、副本(原件) 国地税双方通过信息共享渠道,传递共享非正常户认定及解除信息。一方认定、解除非正常户的,在5日内将信息传递个对方。对共同认定的费正常户纳税人,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分别采取限量供应发票、评价为D级纳税人、发布非正常户公告等惩戒措施。对单方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另一方应敦促纳税人到认定方接受处理并提示被本单位协同认定为非正常户的风险。蕲春县国家税务局电话:7210485 7229502
蕲春县地方税务局电话:7230417 722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