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黄冈各地都在遭遇特大暴雨连续袭击,各地军民共同抗击特大洪水,保卫家园。就在这样的危难时刻,仍然有一些人,不怀好意,造谣、传谣。前几天,有人传谣说,蕲春要发地震,一度引发社会恐慌。我县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经查实,违法行为人王某(男,44岁,蕲春人)向某微信群转发内容为“未来两个月内蕲春县、英山县地段将发生7级以上地震”的信息,引发多人转发该条谣言,给广大居民,特别是灾区群众造成极大恐慌,经县地震部门调查核实,认定为虚假信息。蕲春网小编据多个信源获悉,因在互联网上传播张榜黑沟冲水库在“6.19”特大洪水中溃坝的不实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另一名违法行为人也被公安机关予以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8月29日修正版)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综合来源:蕲春网
编辑:李威 编审:余立鹏 李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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