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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县产业扶贫指挥部
蕲春网
3月10日,习大大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十三五’是脱贫攻坚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时期,必须横下一条心,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去年11月,党中央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了一个总体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用三年时间,实现有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51万户、68307人稳定脱贫。实施产业精准扶贫的对象,主要是有从事产业发展意愿并具备相应素质、能力和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贫困户意愿及产业发展规划,分批分步实施产业扶贫。以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为原则,推行六种联接模式;鼓励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扶贫到户资金等参股到新型经营主体或产业项目,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保底分红、滚动发展”方式,抱团入股参与经营决策,最大限度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实现脱贫目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光伏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根据贫困户家庭情况及发展条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需要,采取土地流转、入股分红、资金帮扶、订单种植(养殖)、协议收购、技能培训、劳务用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的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对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采取入股分红、包购包销、技术服务、管理培训等方式与贫困户进行合作,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对无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入股分红、代种代养代销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家庭农场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采取承包租赁、合作联营等方式,吸纳利用贫困户土地、劳力和其他资源,就地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专业大户与贫困对象签订帮扶协议,采取提供种苗、技术指导、管理服务、保底收购、基地务工等多种形式,帮扶贫困户掌握实用技术和发展门路,发展种植、养殖、加工及乡村旅游等产业,实现持续增产增收。依托农村淘宝等平台,通过线上网店、线下实体店等渠道,采取为贫困户网购商品、网销农特产品、提供物流配送等途径,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销售、技术、信息等制约,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依托我县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发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借力村、企业和农家乐等旅游扶贫示范点,通过旅游就业、定向结对、帮扶创业等方式,帮扶贫困户增收脱贫。对发展中药材种植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每亩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可申请3万元扶贫贴息贷款,用于发展中药材种植业。依托医药加工龙头企业及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共同体模式。即:由企业根据生产需求定向委托贫困户进行药材种植,由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持或吸纳贫困户合作,由龙头企业实行保护价收购,做到统一供种、统一培训、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时间、统一收购。鼓励贫困户自主发展中药材产业,支持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扶贫资金入股等方式与有资质、有实力的中药材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参与中药材种植、管理、保底分红,实现脱贫致富。对发展特色种植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种植品种及面积给予补贴,茶叶按照每亩1000元,大棚蔬菜按每亩2000元,田园蔬菜每亩1000元,油茶每亩200元,其它品种按照每亩500元,每户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6000元;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可申请3万元扶贫贴息贷款,用于发展特色种植业。鼓励采取“专业大户+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等模式,由专业大户、龙头企业提供种苗、技术并签订保底价收购协议,由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对不具备发展种植业条件的贫困户鼓励通过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务工等采取方式获得稳定的租金、股金及薪金收入。对发展特色养殖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养殖品种及规模给予补贴,生猪养殖4头以上按照每头400元,肉牛养殖按每头1000元,山羊每头500元,鸡鸭鹅等畜禽养殖达到50只以上按照每只15元,水产养殖按照每亩800元,每户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6000元;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可申请5万元扶贫贴息贷款,用于发展特色养殖业。鼓励采取“专业大户+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等模式,由专业大户、龙头企业提供幼崽、饲料及养殖技术并签订保底价收购协议,由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对不具备发展养殖业条件的贫困户鼓励通过委托代养、寄养等方式与市场主体签订合同,由市场主体帮助发展养殖业,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的增收途径。光伏扶贫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的贫困村;二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贫困村建设一座60KW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选择荒山荒坡地,具体选址由国土、林业、电力相关单位共同协商,并为贫困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贫困户建设一个3KW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尽量选择屋顶较为方便的位置。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资金50万元左右,从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中安排;贫困户光伏电站建设资金2.4万元左右,由受益贫困户自筹8000元(不足部分可申请6000元扶贫贴息贷款),政府补贴1.2万元,项目实施企业、帮扶单位筹资4000元。鼓励贫困村采取统一建设、统一贷款、统一还贷、统一分配收益的模式,组织村集体、贫困户共建集中式光伏电站。对发展农家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贴1万元,开办旅游商店的贫困户每户补贴5000元;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可申请5万元扶贫贴息贷款,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业。支持鼓励景区、旅游宾馆、合作社、农家乐、农业观光采摘园、旅游娱乐、旅游购物场所等旅游实体企业根据自身岗位的设定与需要,采取就近原则,优先录用贫困人口就业,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带动贫困户脱贫。支持鼓励旅游企业、旅游宾馆、农家乐与贫困户实行“一对一”的定向结对帮扶,有农副产品需求的与贫困户实行定向种植、养殖,进行合同收购;有土地需求的优先流转缺乏劳动力贫困户的土地,增加贫困户收入。指五大产业之外,贫困户有意愿、有能力从事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农村电子商务、小型服务业、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小型手工业等,鼓励市场发展多形式的扶贫产业。对贫困户发展电子商务个人开店的,每户赠送一台电脑,并给予网店房租补贴2000元及宽带费用补贴800元,发展其它小型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贴2000元;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可申请3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用于发展小型扶贫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由县产业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组织产业责任单位、银行筛选实力强、带动能力60户以上、产业规模跨乡镇的市场主体作为县级产业扶贫龙头示范企业。由县政府与市场主体签订《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委托书》,市场主体与贫困户签订《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协议书》,并填写《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帮扶主体任务清单》、《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收脱贫问题清单》。由乡镇(办)人民政府组织筛选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带动能力10户以上60户以下、产业规模跨村的市场主体作为本乡镇产业扶贫示范企业。由乡镇(办)人民政府与市场主体签订《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委托书》,市场主体与贫困户签订《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协议书》,并填写《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帮扶主体任务清单》、《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收脱贫问题清单》。市场主体按照每带动一户贫困户安排5万元扶贫贴息贷款扶持,县级产业扶贫龙头示范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乡镇产业扶贫示范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必须确保每户每年增收4000元以上,否则不予政策支持。对参与产业扶贫的市场主体实行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县级产业扶贫龙头示范企业由县产业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绩效考核,乡镇产业扶贫示范企业由所在乡镇(办)人民政府组织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依照“两书两清单”逐项考核,贫困户领取薪金、股金、租金及实物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凭证作依据,并填写《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绩效评估验收清单》,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主体取消贴息支持,并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的产业精准扶贫。对产业精准扶贫中成效突出的市场主体,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弄虚作假、损害贫困户利益的市场主体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县政府将整合涉农资金,建立产业精准扶贫基金,每年产业精准扶贫基金不低于4000万元。产业精准扶贫基金主要用于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实行直拨到户的方式。贫困户补贴资金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进行入户核实并上报乡镇(办)人民政府,经乡镇复核汇总后,报县产业精准扶贫指挥部复核,经产业办和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拨付到户;扶贫贴息贷款资金按照县政府《蕲春县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规定程序办理。所有扶贫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严禁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一经发现,除追回扶贫资金外,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图文来源:蕲春县产业扶贫指挥部
编辑:邓霁桓 编审:余立鹏 李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