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人命”该怎样来推进相关的法制建设……
近期以来,山东、广东等地连续发生3起学生遭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猝死或自杀案件,引发全社会关注。目前3起案件全部告破,28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但有些思考应该同步进行……
学校的防骗考试是否该升级?
这几起诈骗案发生后,有媒体关注到有些学校举办了针对学生的防骗考试……出发点是好的,问题来了,是不是以后买电脑的先考个上网防骗资格证?买手机的考一个防电信诈骗资格证?不从骗子的诈骗路经入手反从受害者这里倒逼,这个是不是有点黑色幽默呢?
银行该承担什么责任?
早在案件刚刚发生之时,就有专业人士指出:电信诈骗案件屡屡发生,不仅仅是骗子高明、受骗人麻痹,很多机构有法不依的问题非常突出。更有业内人士直指网络诈骗案中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环:银行。那些大量的诈骗资金短时间内完成多个银行的转移,警方难以找到诈骗人的很重要原因是很多银行没有认真执行实名开户、没有认真核对是否本人开户。换句话说,不认真履行法律责任的这些银行是骗子的帮凶。为什么没有针对他们的渎职失职进行追加处罚呢?或者说,受害者家属可不可以针对这些银行进行起诉索赔呢?如果不能,那么,是否可以通过立法来完成呢?
眼镜观点:如果案件侦破过程中能够确认是银行没有尽到遵守国家规定的责任,银行不仅应该受到金融主管部门的处罚,还应该为这些案件的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电信企业承担的责任……
同样的道理:骗子们使用的通信工具有不少也是利用了通信运营商或公司没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漏洞,甚至还有些通信企业明知有些漏洞容易被骗子利用却不加防范,不认真履职,造成公民重大财产损失。他们除了民事赔偿责任,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吧。比如以前的400电话,现在的170号段电话!
事实上,据专家介绍,“目前三大运营商拥有整套的网络监测体系,防范电信诈骗需从运营商入手。”
还有一些部门也不能成为旁观者……
比如,公安机关经查,犯罪嫌疑人杜某利用技术手段攻击了“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并在网站植入木马病毒,获取了网站后台登录权限,盗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内的大量考生报名信息。网站的安全是否尽到了责任?这样的事情不难查出来的……如果确认有关网站未能尽到应该的安全防护责任,追究他们的责任进而促使他们更好的负责网站安全,那么,通过这个环节的诈骗就会少一些,老百姓受骗的几率就会小一些……
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其实也应该是一场全民参与的大事儿。如何有效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这个问题也需要从法制建设层面入手……您有啥高招?您有啥想法?本年度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又快到了,点击右下角参与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