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是顾问,省长是主任!这个机构你听说过吗?
山西省政府调整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推进志鉴“两全”目标按期圆满完成,依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对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进行了调整。
3月28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山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公布了调整后的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任编委会顾问,省委副书记、省长楼阳生任编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省政协主席薛延忠,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清宪,副省长王赋,省军区副司令员李毅,省政府秘书长王纯,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张志仁和省财政厅厅长武涛担任。委员由省委省政府的相关部门领导、11个市市长以及承修《山西省志》的省直厅局单位领导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地方志办公室。
要了解这个事儿,您需要看看这个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7〕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地方志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及《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山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晋政办发〔2016〕4号)精神,按照楼阳生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做好修志编鉴工作,发挥资政育人作用”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
编纂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事业。地方志承载着丰厚的精神文化资源,具有“存史、资政、教化”的重要功能。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博物馆考察时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2014年4月,李克强总理对地方志工作作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重要批示。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方志文化自信,提高方志文化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地方志作为重要的文化基础事业来谋划,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完成,切实发挥地方志记录历史、传承文明,为治国理政提供历史智慧,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精神滋养的积极作用。
二、准确把握地方志工作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正确方向、依法治志、全面发展、改革创新、质量第一和修志为用的基本原则,按照“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省情地情,加强对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重大课题的专项研究,积极开展资政育人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三、多措并举推进“两全”目标落实
国家及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省市县三级志书编纂出版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全力以赴推进“两全”目标的落实已经成为当前全省地方志工作的重心。近年来,经过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的努力,全省地方志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两全”目标的实现还有较大距离。目前,《山西省志》仍有21个省直单位、市县志还有18个县(市、区)修志工作进展缓慢,综合年鉴有19个县(市、区)尚未开展工作。“两全”目标的实现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一)加强对“两全”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省政府将对工作滞后的市县和省直部门开展重点督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也将牵头赴部分市县和省直部门开展以“抓落实、促进度”为目标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执法调研。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地方志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层层负责、传导压力、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良好氛围,尽快扭转工作不利局面。
(二)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把地方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为顺利实现“两全”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业务工作指导。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修志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专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完善业务指导办法,做好评审和审查验收工作,确保地方志成果质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学有所长的专家,建立省、市、县三级专家库,为省市县三级志书和综合年鉴编纂提供指导和服务。
(四)树立法治意识,依法推进地方志工作。加强国务院及我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依法修志、依法治志的共识。进一步明确做好地方志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责任,依法履职,责无旁贷。要依照条例规定,检查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和办公条件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规定完成编纂任务的,要严格限期改正,严肃追究责任。
四、立足长远拓宽地方志工作路径
在认真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着眼地方志事业的长远发展,积极谋划,全面开展地方志各项工作。一要组织编纂各级各类地情资料书,为展示、研究省情地情夯实基础;二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志编纂的指导和管理,为留住“乡愁”和文化记忆提供源头活水;三要继续做好旧志整理工作,为弘扬三晋历史文化提供服务;四是进一步做好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鉴参考;五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办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六要大力推进山西省方志馆建设,使之成为山西省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七要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地方史编写和方志理论研究。
以上来自山西省政府网站
看过文件您就明白了吧,地方史志工作其实很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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