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考会计证了!一波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新规新政别错过!
先看一条让很多人不淡定的消息:
2017年11月5日起,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
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此前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此前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这条新闻已经上了热搜榜!已经考上的会不会觉得白考了呢?如果仅仅是为了一个证,考了仅仅是准备多一个证,那倒确实该给大家减负了……也许新规就是这个出发点!
侮辱国歌入刑 最高将获刑三年
刑法修正案(十)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共图书馆政府买单 群众看书全免费
《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并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等服务。同时还规定,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
强制性国家标准 保生命财产安全
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规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以切实解决标准老化滞后问题。
刷单、炒信 最高罚200万元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刷单炒信等行为进行了规制。根据新法,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当然除了有新法还有一批利好新政到来
快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国务院政策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通过《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结合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主要包括:要营造有利于工业互联网蓬勃发展的环境;要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内网、外网建设;要加大政府对基础网络建设的支持;要依托工业互联网促进开放融通发展。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增值税征税范围,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并明确相应税率。同时,目前对部分行业实施的过渡性政策保持不变。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情况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情况通报,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2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成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发现了办事入口不统一、政务信息不共享等问题。针对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要求认真清理整改,不断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切实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部委政策
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 明年起实施
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细化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发展规划》发布
商务部日前发布《长江中游区域市场发展规划》(2017-2020年),将依托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交通区位优势,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战略机遇,将长江中游区域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商贸物流枢纽。规划提出到2020年主要实现的具体目标:一是城乡消费规模明显扩大;二是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三是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四是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十四部门印发《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
近日,质检总局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等两项自愿性规范,以推动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完善市场质量信号体系。两项规范将对养老、铁路、商贸、民航、医疗、旅游、银行等领域的质量披露和分级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纲要》要求,综合实践活动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食药监总局:加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监管
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完善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监管制度,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规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行为。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公布
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新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政府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