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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注意:国家公派留学机会来了!3万多名呢

2018-01-12 山西广播电视台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了《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2018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300名。选派类别和项目有哪些?如何选拔?小编带大家一起看↓↓↓



1

有哪些选派类别?

留学期限是多少?



■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  访问学者:3-12个月。


■  博士后:6-24个月。


■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  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  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  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2

有哪些选派项目?

分别派出多少人?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9500,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500,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200,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600,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31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


■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300,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  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4100。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合作科研项目、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等。



3

优先资助哪些学科和专业?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4

具体资助什么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5

申请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哪些人员暂不受理申请?


■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

如何选拔?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7

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是什么时候?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7年11月25日-12月8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8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8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0日-2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1.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4月公布录取结果。


2.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根据相应规定施行。


■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  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

派出与管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机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在派出前将公证后的协议书邮寄或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预领奖学金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原件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


■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本科插班生无需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公派留学工作已经启动,根据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有关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根据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近期公布选派简章等,具体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
  二、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请各单位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急需学科,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计划进行项目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简章、选派办法,进行项目检索,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所申请项目对应的申请时间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不受理个人报送。
  由省教育厅受理的项目,各推荐单位应先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单位公章,将书面材料一式1份(“地方合作项目”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后按顺序整理成册,并连同书面公函和推荐人选名单报我厅,同时将每位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一般不超过500字)汇总后发至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申报地方合作项目(含成班派出项目) 的单位还需在推荐公函中承诺按时足额缴纳配套经费。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完整,杜绝弄虚作假。省教育厅将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网上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项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装订顺序请查看国家留学网相关项目专栏。
  三、项目类别和申报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5日-1月15日,省教育厅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1月18日前,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4月起陆续派出。
  2.地方合作项目成班派出项目:主要含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5日-1月15日,省教育厅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1月18日前,4月公布录取结果,6月起陆续派出。
  3. 地方合作项目(不含国家留学基金委成班派出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15日,省教育厅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4月18日前,7月公布录取结果,9月起陆续派出。
  4.2018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批为1月1日-30日,第二批为4月1日-30日,第三批为7月1日-30日,第四批为10月1日-30日;省教育厅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第一批:2月2日前,第二批:5月3日前,第三批:8月2日前,第四批:11月2日前;公布录取结果时间:第一批为2月底,第二批为5月底,第三批为8月底,第四批为11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后陆续派出。
  5.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因以上项目选派办法尚未公布,请各单位及时查询“国家留学网”获取相关项目信息。
  6.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国外合作项目应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四、有关要求
  1.准确了解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政策。如很多项目须在申报前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并对邀请信中留学起止时间有具体要求;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出国学习的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自2015年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要特别注意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选派政策的调整。
  2.落实好配套经费。地方合作项目由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实施,项目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和各推选单位按照按一定比例分担。具体经费分担比例根据项目类别等确定后通知,各项目承接单位要提前落实好配套经费来源,并保证按时足额缴纳配套经费。
  3.组织好项目申报。各单位要积极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宣传和咨询工作,鼓励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者报名。要详细了解网上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按时提交纸质材料。
  4.做好建档立卡试行工作。为切实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发挥作用,增强项目留学效益,今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地方合作项目等试行开展留学人员建档立卡工作。请各推选单位为2018年每位新派出留学人员填写留学档案卡(电子版见附件),对留学人员跟踪管理和测评,并及时更新填写留学档案卡内容。省教育厅将定期汇总和抽查推选单位填写留学档案卡情况,并于2018年7月底和2019年1月底前,分别将2018 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本省区建档立卡情况,连同每位留学人员留学档案卡电子版,汇总并反馈国家留学基金委。
  5.加强对国家留学出国留学人员的过程和目标管理。留学人员录取后,推选单位应合理安排其工作,保证按期派出,并及时将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因报省教育厅。要切实加强派出管理。一是派出之前有要求,推选单位或具体派出部门相关领导在留学人员出国前与其谈话,对其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明确任务,进行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业务等方面行前教育,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二是在外管理有办法,各推选单位要对留学人员定期提交的留学报告做出优、良等评价,与留学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掌握留学人员学术研究、思想和精神等状况,督促留学人员执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三是回国之后有考核。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要通过“三个一"的报告(向推选单位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等措施,推动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并对留学人员回国后三年内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所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进行跟踪评估。省教育厅将根据派出情况开展抽查,对派出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或暂停、减少其公派出国项目申报。

  联 系 人:殷洁  张云鹏
  联系电话:0351—3046623  3041061
  电子邮箱:sxjygjc2015@163.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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