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提醒!这十类“理财”是非法集资,千万别上当!
慈善互助项目、
金融创新投资平台,
或者“消费返利”商城,
你和你的亲朋好友是否参加了?
如果你最近有了解这些项目
那么就需要警惕了!
因为这些项目
很可能是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
据统计:
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
2018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继续保持“双降”态势。
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
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的,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案件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
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
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
此外,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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