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向晋中、吕梁两市反馈“回头看”督察情况
今年4月13日至28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晋中、吕梁组,对两市开展了环保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月3日、5日,分别向晋中、吕梁两市反馈督察情况。
2017年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以来,两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各级、各部门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推动工作力度明显增强,问责力度明显加大,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督察指出,通过不懈努力,两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环境保护问题仍然突出:
晋中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环保压力传导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政府抓环保力度不够,个别县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二是一些重点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督察反馈的一些问题目前还没有按期完成整改,晋中市城区因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致使每天有1.5万吨以上污水直接排入汾河,平遥县燃煤锅炉取缔淘汰任务未按期完成等。
三是环境管理不严不细。部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渣土车管理不严,城市扬尘治理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严重。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渣未按环评要求综合利用,在厂区非法堆积达15.5万吨,部分危险固废存储超过一年未处置。
吕梁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党委、政府环保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
二是市直相关部门履职不尽责,推诿扯皮,整改推进不力。
经信等部门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落后产能淘汰等方面,缺乏统筹规划、有效监管;住建部门、市城管中心在污水处理、建筑扬尘管控等方面,进度缓慢、管控不力;公路、交通、交警部门对道路扬尘问题监管不力。
三是移交整改问题存在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不严不实,上报已完成整改的17项任务中有9项未达整改目标要求,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部分重点整改任务推进缓慢,整改不达序时进度要求。
督察要求,两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本地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深入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各项环保问题整治,促进整改问题落实。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十三个环境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当地党委、政府进行问责,同时报省监委、组织部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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