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一官员被调查!长治一村干部被中纪委曝光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原处长、资助办原主任杨万恒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18-07-13 18:00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原处长、资助办原主任杨万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忻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万恒简历
杨万恒,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原平市人,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至1998年1月,忻州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教师;
1998年2月至2007年9月,任忻州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学生处副主任;
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办公室负责人;
2008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办公室主任;
2012年2月至2018年2月,任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兼学生处党支部书记;
2013年12月,兼任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2018年3月,免去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和学生处党支部书记职务;不再兼任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忻州市纪委监委)
中纪委监委官网再次曝光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有山西一人——
山西省沁县册村镇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武云平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11月,武云平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谎报支出、虚开发票等方式,骗取整村脱贫扶持资金4.6万元。2018年3月,武云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山西省纪委监委)
7月13日,太原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七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通报强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太原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重点,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专责,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研判一批问题线索,着力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持续形成震慑,不断释放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这七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为:
1.市热力公司党委原委员、原总经济师马琦云收受贿赂的问题。2007年至2008年,马琦云在任市热力公司总工程师兼基建处处长期间,为某公司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30万元人民币。2011年至2014年,马琦云在任市热力公司总经济师兼基建处处长期间,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164.05万元人民币和2万加拿大元。2018年6月13日,马琦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小店区北营街办西峰村村委会原主任贾根虎违规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2009年至2014年,贾根虎在任小店区北营街办西峰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经手报销村公共电费的职务便利,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7.1万余元电费在村委会报销。2018年4月25日,贾根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晋源区姚村镇实验小学原校长汤海燕套取资金的问题。2016年,汤海燕在任晋源区姚村镇实验小学校长期间,借申报乡村少年宫建设项目资金之机,违规套取现金4万元设置“小金库”。2018年5月21日,汤海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姚村镇中心学校负责人陈志国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万柏林区中心医院党支部原专职副书记罗宏艺利用职权为家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问题。2010年,罗宏艺在明知其子经营的医疗器械公司与其所在医院有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没有报告、没有回避且继续参与该院向该公司购置医疗设备的议标工作。2018年6月15日,罗宏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5.迎泽区郝庄镇赵北峰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心宽、支部委员阴彩玲“公款私存”的问题。2002年,陈心宽主持召开会议决定将某养老院支付该村的土地补偿款存入时任村会计阴彩玲的个人银行账户;2008年,230万元补偿款到位后陆续存入该账户,用于村务开支。2018年5月21日,陈心宽、阴彩玲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阳曲县泥屯镇伽东村党支部书记郭拴只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4年,郭拴只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妻子的名义违规领取了1.2万余元的补贴款用于为其子修盖新房。2018年6月2日,郭拴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7.娄烦县天池店乡上冶南村村委会主任李保林优亲厚友等问题。2016年,李保林利用职务便利,在贫困户审核认定中将本应退出的亲属违规列为贫困户,使其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同时,李保林还存在变相报支工程款0.7万元用于村务支出的问题。2018年6月20日,李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运城曝光10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1.闻喜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杨俊海、郑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郑学良、郎家凹村村委原委员仇林生骗取国家山楂苗木扶贫补助款问题。
2010年9月,杨俊海在担任县扶贫办副主任期间,伙同时任郑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郑学良、时任郎家凹村村委委员仇林生,骗取国家山楂苗木扶贫补助款87285元。其中3855元由郑学良发放给含自己在内的郑家庄村山楂种植户,其余款项杨俊海分得50000元,郑学良、仇林生两人共分得33430元。
处理:2018年6月5日,杨俊海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郑学良、仇林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3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2.平陆县常乐镇平高村村委原主任王德祥、原会计王林增虚报骗取国家项目专用资金问题。
2003年,时任常乐镇平高村村委主任王德祥安排时任村会计王林增虚报骗取国家项目专用资金60000元,用于村务日常开支。王林增还存在收入不作账务处理等其他违纪行为。
处理:2018年4月26日,王德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林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临猗县三管镇黄家庄村村委原主任令狐佩雄违规发放救灾款等问题。
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令狐佩雄在担任临猗县三管镇黄家庄村村委主任期间,将救灾款2万元中的5100元优先发放给村干部及其亲属;虚报小麦种植面积29.5亩,冒领小麦补贴款2507.5元;将三管镇政府拨付给黄家庄村困难户的1万元临时救助款作为误工补助发放给20名时任村组干部。
处理:2018年5月25日,令狐佩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永济市城东街道四冯村村委原委员冯永镇违规出售集体土地等问题。
2005年4月至2009年2月,冯永镇在任四冯村五组组长期间,违规出售该组宅基地26座5.875亩左右,宅基地款共计462000元入村组账,用于该组开支。此外,冯永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2018年5月24日,冯永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河津市樊村镇寺庄村党支部书记原明科、村委原主任吴会泽、会计吴群太虚报冒领并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2014年1月,原明科在担任樊村镇寺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与时任村委主任吴会泽商定,安排村会计吴群太虚报其他项目向河津市民政局申请了专项资金5万元,经原明科和吴会泽签字同意后,吴群太将民政局拨付的5万元专项资金挪用于该村“天眼工程”开支。
处理:2018年5月24日,原明科、吴会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群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稷山县化峪镇宁翟村村委原主任陈少林私自出租村集体土地并挪用租金等问题。
2016年6月,陈少林在任化峪镇宁翟村村委主任期间,私自将集体100平方米土地出租,在收到15000元租金后,陈少林未将此款项入村财务帐,将其中的2000元用于支付他人青苗补偿款,扣留自己担任第八居民组组长的工资11000元,上交第八居民组2000元。
处理:2018年6月1日,陈少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芮城县风陵渡镇东章村村委原委员、前坳自然村原负责人高克敏违规领取保洁员工资问题。
2015年6月芮城县爱委会明文规定现任村组干部及配偶不得担任保洁员,2015年7月,高克敏身为前坳自然村负责人,违规将自己上报为前坳自然村保洁员,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违规领取保洁员工资共计8100元。其中383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4270元抵顶其任职期间个人垫支款。
处理:2018年6月,高克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盐湖区冯村乡太方村党支部书记乔跃狮将国家拨付专项资金挪作它用的问题。
2016年8月,乔跃狮在担任盐湖区冯村乡太方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该村美丽乡村建设扶持专项资金40000元用于支付该村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费用。
处理:2018年1月21日,乔跃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绛县冷口乡寨子村村委主任孟凡力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问题。
2013年,孟凡力在任冷口乡寨子村村委主任期间,向危房改造户王某某收取3000元费用,用于解决2012年村两委三名副职工资。
处理:2018年5月18日,孟凡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归还王某某。
10.垣曲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海岗工作失职问题。
2017年3月,张海岗在垣曲县扶贫造林工程实施期间,未委托聘请监理,致使垣曲县该项目在全省扶贫成效考核中被记零分,影响了垣曲县2017年全省扶贫工作成效考核。
处理:2018年5月3日,张海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省纪委监委网站 太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运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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